這幾天,一則女車主在4S店內哭訴維權的視頻火爆網絡,花60多萬買了一輛奔馳,還沒開出4S店,發現發動機漏油,銷售經過十五天多次被動式解決,該女子被逼無奈,到店里維權。
新奔馳到手第二天方向盤轉不動 城陽利星行之星只修不退
近日,西安一女子在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首付20多萬,購買了一輛奔馳車。豈料,新車還沒開出 4S店院子,就發現車輛發動機存在漏油問題 。事情發生后 ,該名女子被 4S店告知,無法退款也不能換車,只能進行維修。而早在去年5月份,青島賴女士也遇到了類似的難題 ,她花60多萬(含稅等其他費用)在城陽利星行之星4S店購買的奔馳 E300L,第二天方向盤就轉不動了。馬上就滿一年,賴女士得到的答復依然是“只修不退”。
60多萬的新奔馳,第二天方向盤轉不動了
4月11日,西安一女子在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下稱“ 利之星奔馳4S店”)首付20多萬,購買了一輛奔馳車。豈料,剛買的新車就被發現車輛發動機存在漏油問題 。事情發生后,該女子稱,她將車開回留在該4S店 ,15天未碰過該車。此后,多次與4S店溝通解決 ,卻被告知無法退款也不能換車,只能按照“汽車三包政策”更換發動機 。而早在去年5月份,青島的賴女士也遇到了類似的難題 。她花60多萬(含稅等其他費用)在城陽利星行之星4S店購買的奔馳E300L,第二天方向盤就轉不動了。當賴女士要求車行退車退款時,得到的答復也是:只能修不能退。
據賴女士介紹,2018年“五一”假期,她訂購了這輛奔馳車。2018年5月22日,賴女士從城陽利星行之星4S店把車開回了家。當晚,這輛奔馳就被賴女士停放在自己的車位上。然而第二天早上,當賴女士準備開車去取正式牌照,啟動汽車以后,才發現方向盤居然轉不動了。“ 我從車行把車開回家以后就再沒碰過,第二天我啟動車以后就發現方向盤轉不動了,儀表盤上顯示紅燈和黃燈,寫著‘轉向故障和主動制動輔助系統功能范圍受限’,我就不敢再開了。隨后我就聯系了車行,23日,車行派人來看了也沒弄好,24日,車行就把車拖回去檢測了。”賴女士說,除了把車從車行開回家,自己再也沒動過車。
想退車被拒絕,車行表示只修不退
買新車本是件讓人高興的事 ,但第二天新車就出了故障,賴女士心里有點不痛快,然而她沒想到的是,隨后發生的事更讓她感到氣憤。“新車第二天就出了故障,本來就是車輛自身有質量問題,而且方向盤不能轉動是很嚴重的問題 ,我花這么多錢買的車,怎么敢開著上路。所以我當時就要求車行給我退車退款,但是車行卻跟我說,這車只能修理,但不能退貨。”
原來,據賴女士介紹,當時但車行并不認可賴女士的要求,利星行之星車行僅對賴女士的換車訴求表示“理解”,但車行認為車的問題“不屬于轉向失靈,不符合換車的條件,無法換車。賴女士告訴記者,當時車行接待她的一位孫經理表示,檢測以后發現,車行發現轉不動方向盤的原因是轉向機里的傳感器出現了故障,方向盤轉起來很重,所以客戶轉不動方向盤。孫經理稱汽車出廠都經過了檢測,賴女士的這種情況屬于個案、偶發故障,以前從未遇到過類似問題。
然而,對于車行方面解釋的轉向并未失靈,賴女士卻并不認可,方向盤都打不動,怎么能說不是轉向失靈呢?而車行只修不退的方案更讓她難以接受。“我要求車行退車,但他們告訴我換一個助力器就能修好,不能退車。我不同意他們給我換件維修,修了不就變成二手車了嗎?這輛車我才只開了一次。而且我花了這么多錢買的車,第二天就出現這種問題 ,擱誰身上都難以接受。”賴女士說。
新車第二天就出問題,為什么只修不退?4月14日下午,記者撥打了城陽利星行之星4S店電話,針對賴女士反映的問題 ,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車行看來,賴女士遇到的問題并不符合國家相關退貨要求,所以只能進行維修。“按照國家的規定,賴女士的情況并不符合的要求,所以車行才沒給進行退貨。之所以這個問題到現在還沒解決 ,是后期賴女士的一些要求,車行沒辦法完全滿足。”該名負責人說。
律師:若確定轉向系統失效,經營者應退貨
2018年5月22日,賴女士將新奔馳E300L從城陽利星行之星4S店開回家;5月23日,啟動車時發現方向盤轉不動了,賴女士認為存在巨大安全隱患要求換車,車行表示是傳感器出現了故障,只修不退;6月25日,雙方還在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介入下再次調解,依舊沒有達成一致。隨后,賴女士開始了長達近一年的維權之路,然而至今也沒有成功退車。
針對賴女士的問題,青島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表示,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 、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發生爭議的,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可以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請求調解解決 ;可以依法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進行處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雙方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根據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城市信報記者 張鵬(圖由賴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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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也有!奔馳提車不到24小時行駛中方向盤助力失效
據相關媒體報道,近日,河南鄭州的王女士也遭遇新買奔馳出故障維權難的問題。原來,王女士在鄭州之星奔馳4S店花40萬買了一輛C260。提車不到24時,車在行駛中方向盤助力系統突然失效。隨后該4S店反饋稱需更換配件。此前,該4S店銷售人員承認王女士的新車出現電子助力失效問題是在提車24小時內,并稱“只是個例”。對此,鄭州之星奔馳4S店的工作人員回應稱,王女士的車在行駛200公里后顯示屏出現相關提示,經檢修“應該是方向盤助力的電腦系統出了問題 ,我們也一直在與廠家溝通。”
根據我國“汽車三包”第20條第2款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 ,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支持消費者退車或換車。此外,2014年頒布的新消法第23條規定,機動車至交車之日起6個月內出現瑕疵,雙方產生分歧的,由銷售方承擔相依的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