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承諾可七天無理由退款 顧客第三天退貨遭拒絕
信網4月12日訊(記者 趙寶輝)3月22日,市民陳先生通過某平臺在“品牌好貨”店鋪買了一款小米牌無線洗地機。下單初,他注意到商家產品鏈接中標注了“七天無理由退貨”,然而當自己收貨的第二天申請退款時,竟遭到拒絕。“商品我都沒有用,為何承諾好的事項不履行?”
“每次掃完地還得用拖把拖,確實耗人力。”為了收拾屋子方便,近期陳先生一直有購入一款洗地機的打算。3月22日,陳先生通過某購物軟件經多款商品對比,最終在一家名為“品牌好貨” 店鋪花454.5元買了款小米牌洗地機。提及這款產品,陳先生夸贊了一番,“商品簡介頁面描述非常好,具有洗吸拖一體化功能,并且有殺菌消毒的效果。”除了功能完備,完善的售后政策也是陳先生比較看重的方面。“商家宣稱享受七天無理由退貨,我覺得不合適的話能夠及時退掉,所以感覺這款非常合適。”
下單第二天,也就是3月23日,陳先生收到了貨品。3月24日,打開包裝進行了查看。檢查過程中陳先生發現,機器比較厚,沙發和床下面很難深入進去。只能洗沒有障礙物的地面。按照他的想法,障礙物下面是最容易積攢灰塵的地方,如果這些地方難以清洗,那買這款機器還有什么用?
接下來的時間,陳先生將問題反映給了商家客服,并向對方表達了自己想退款的想法。說完這些,本想能順利把貨退掉,然而客服卻不同意了。雙方聊天記錄顯示,商家之所以拒絕退款是因商品比較貴重,再加上已經拆封,所以根據規定沒有辦法滿足要求。
看到如此答復,陳先生不滿道,“機器在不透明的包裝盒內裹著,如果我不開封的話還怎么看尺寸?”
信網了解到,“品牌好貨”是經過該購物平臺認證的優質品牌店鋪,通常是品牌方直接入駐的店鋪。為確保商品品質和售后服務可靠性,這些店鋪銷售的商品均來自品牌方直接授權。
針對陳先生的遭遇,信網聯系到了小米客服。采訪中,對方表示會聯系消費者就此事進一步核實,如果商品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的話可以考慮給退貨退款。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馬洪力律師評析,網購商品享受七天無理由退款的規定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后悔權”,除規定有不宜無理由退貨的品類商品外,別的商品實際上都享受這一政策。而不宜無理由退貨商品一般是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鮮活易腐和定制類的商品。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有工作人員表示,商品完好實際上指的是商品本身,消費者準備退貨時的商品本身沒有產生毀損,就是完好的,就可以無理由退貨。另外包裝拆掉了和商品完好是不違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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