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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揚 近日,許多鄭州市民反映,一個多星期以來,一進地鐵手機就沒信號,不僅無法上網,連打電話、收發短信都不行。記者調查了解到,該事件背后是大企業之間的一場“任性”比拼,而鄭州市民可謂“躺槍”。(1月 22日《南方都市報》) 人們常說“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套用這句話,鄭州地鐵手機信號“失聯”的真相,就是“壟斷者打架,消費者遭殃”。原來,移動通信運營商為了讓地鐵實現手機信號覆蓋,在地鐵車站內占用了場地,租用了地鐵公司的設備,還用了電,但他們一直沒有支付相關費用。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以“移動設備出現故障”為借口,掐斷了地鐵內的手機信號。但是,鄭州地鐵一號線全程50分鐘,加上進站、出站,大概需要一個小時,這么長時間手機信號“ 失聯”,著實給乘客帶來極大不便。
乘坐地鐵的乘客,既是地鐵公司的顧客,也是移動公司的顧客,他們買了地鐵票、交了手機費,就有權享受地鐵公司和移動公司的雙重服務。換言之,不管地鐵公司和移動公司之間有著怎樣的矛盾糾紛,前提是不能影響為乘客提供服務,不能殃及乘客的權益,更不能“綁架”乘客,將乘客的權益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可是我們看到 ,平時聲稱“ 顧客至上”的爭斗雙方,此時卻將乘客的權益拋諸腦后,各說各話、各講各理。
說來說去,其實雙方都沒有道理,有的只是強硬和任性,而任性的底氣緣于他們的壟斷地位。移動公司的壟斷自不必多言,地鐵公司的壟斷則是人們常說的“自然壟斷”——一條地鐵只能由一家公司經營,無法由多家公司形成競爭。正是壟斷讓地鐵公司和移動公司展開了一場任性大比拼,誰也不服誰,誰都不把消費者的利益當回事。
顯然,壟斷者任性的另一面,就是消費者權利羸弱。乘客因為地鐵手機信號“ 失聯”而感到不便,甚至遭受損失,但他們既無力阻止地鐵公司和移動公司打架,更無法向打架雙方索要賠償,只能夾在兩個打架者中間,任由自身權益受到“兩面夾擊”。那么,誰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誰來阻止“壟斷者打架,消費者遭殃”的事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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