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何勇
近日有多名消費者反映,送來的外賣分量明顯比堂食的少,感覺不夠吃。記者日前隨機選取吉野家、漢拿山、眉州東坡等10家知名連鎖餐飲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10個樣本中有8個樣本的確存在外賣分量少于堂食的情況,其中分量最多可相差近150克,相當于五分之一菜量。(12月19日《北京青年報》) 不管是按照消費者的認知,還是外賣的商業邏輯,餐館的堂食與外賣之間本應僅有取餐和就餐方式的不同,而在飯菜的食材原料、質量、味道、價格和分量等方面不該有區別。外賣分量普遍比堂食分量少,這本質上就是一種“缺斤少兩”行為,經營者違背了誠實守信的原則。
但客觀來看,外賣分量少于堂食,也可能是餐館經營者的一種無奈之舉。因為,外賣平臺抽取的傭金抽成提高和強迫商家參加各種優惠活動,直接增加了餐館的經營成本。這決定了餐館經營者要保障自身利潤,就很容易將成本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從法律層面看,外賣分量少于堂食,消費者維權卻很難。一般來說,外賣的分量單位是沒有明確標準的“份”“碗”,而不是斤、克等,難以準確量化。這使得消費者面對外賣分量少的現象,只能給差評,無法走法律途徑維權。就外賣行業發展而言,當外賣分配少于堂食成為行業普遍現象,讓消費者吃不飽,必定會傷害消費者對外賣的信任。
因此,不管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是保障外賣行業健康良性發展,都必須糾正外賣“缺斤少兩”的現象,需要制定相關的行業標準。應當明確外賣與堂食在分量、價格、質量等方面的一致性,同時規定餐館行業飯菜要采用克等可量化單位,既讓消費者有充足的知情權,也為消費者維權、工商行政部門執法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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