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賣房,終根究底還是要講個人的誠信。
房屋中介也是一樣,業主入住前,提供信息支持,交易過程中作為第三方見證。而對于任何一家中介而言,房屋的過戶,并不意味著服務的結束。那么,作為二手房中介,在新老業主之間要扮演怎樣的角色?一家負責任的房屋中介,從買賣剛開始的時候就要對買賣雙方進行檢查和監督,而并不是在房子賣完之后就撒手不管,整個過程應該是善始善終的。
買房時幫助客戶提防資金安全隱患 買房中面臨的首要風險就是資金安全。最近幾年,類似的交易糾紛確實呈現多發趨勢。就鏈家地產發布的數據來說,通過最近幾年對客戶的例行調研發現:客戶對“交易風險”的關注度已超過對交易價格的關注度,并且仍在增加。從統計數據上看,買房者對交易風險的關注度從2010年的20%增長至2014年的50%。從調研人員與消費者的近距離接觸發現:絕大多數的
購房人對于當前房價抱有“被動接受”的態度。對“交易風險”的關注程度超過“交易價格”的現象表明:消費者面對高房價,更關注于所購房屋是否符合“高質高價”。
客戶沈先生對記者說,自己曾經在買房時碰到過這樣的情況,賣方出于大額消費或生意需要,將房屋抵押以拆借資金,直接導致了自己買到了“欠債房”,最后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房子退掉。被上次經歷搞怕了的沈先生在選擇房屋中介的時候特別留心了一點,如果房屋在購買過程中出現了“欠債”、“查封”等一系列問題時,中介公司是否有先行墊付救助機制。 “這次真是留了個心眼兒,問了一圈,只有正規的大型中介有這樣的保障機制。 ”
交易后妥善處置物業費用拖欠 曾經買過二手房的消費者中,有不少都遇到過前業主存在欠費的情況,尤其是物業費、供暖費這兩項金額比較高的欠費。雖然此類債務是前業主拖欠,按說應該向前業主去追討,但由于房子是固定的,有些物業公司、供暖單位在無法找到前業主時,往往會將矛盾轉移至新業主。購房者張先生就遇到過這樣的狀況:“在辦完過戶到物業公司辦理變更時,物業和供暖公司告訴我,原業主拖欠了近5年的費用,金額近萬元,我讓他們去找原業主,但他們都表示已經聯系不上原來的業主了,要是不把費用結清,就不給辦理入住、裝修和供暖的手續,沒辦法只能交了”。
在走訪過程中記者發現,在完成物業交割和過戶手續后,買受方如發現出賣方有物業費、供暖費,及水、電、燃氣、有線電視等項費用有拖欠導致被限制入住或無法享受相關服務的,在向出賣方催繳后拒不結算的,或留存的物業交割保證金不能完全抵扣全部欠費的,幾乎都是由新業主補上費用。
目前,島城二手房中介機構能主動承擔起追討、墊付物業欠費的少之又少。據了解,真正能預防出現費用拖欠的辦法是經紀人陪同客戶、業主共同辦理物業交割,并對欠費做結算簽約時協議約定留存一定比例的物業交割保證金,以便核實房屋是否存在大額欠費,以及欠費金額。
防風險提前核實房屋真實信息 買房子一直是個大問題,“二手房”更突出。近期,鏈家地產的一份針對二手房市場購房關注點變化的調查顯示,在最關心的交易風險比例方面,“擔心房屋存在瑕疵信息”的占21.6% 。在房屋瑕疵方面,擔心房屋內曾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或電磁輻射的得票較高。
專業人士提醒 ,選擇那些口碑好的中介公司,多找幾家看看,在一個片區的中介公司的房源好多是相通的;對于同一房源的信息核對多家中介會更為中肯。找個服務好的中介能省心很多,其他的通常買二手房的注意事項也要留心哦,畢竟咱老百姓存點錢不容易。不如不要相信口頭承諾,要落在黑字白字上;要跟房東、中介三方一起溝通,合同上有很多細節要一一約定,千萬不要嫌麻煩。 文/馬小青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