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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易 把房主和客戶當成待宰的肥羊兩頭忽悠,在房主報價的基礎上加價銷售賺外塊,發現“跳單”就用502膠堵客戶家門鎖眼兒,幫客戶辦假納稅證明賺勞務費……從11月12日起,信報記者臥底青島房產中介惠百家,了解到了一些工作人員在房產交易過程中的慣用伎倆和隱藏的貓膩。 對于房產中介,相當一部分人抱有微詞。就在今年,深圳一家媒體曾進行了網絡調查,上萬名網友參與投票,其中59%的人表示曾被房產中介忽悠,67%的人不滿意房產中介服務。
如果這樣的數字還只是大部分人對這一行業印象的話,看完信報記者7天的臥底經歷,就會進一步明白產生這種印象的原因。如同那家知名地產中介的員工所言:“逮住了機會一定要從別的門路賺錢,賺錢不能只靠傭金。”這句話,很直白地說明了某些從業者罔顧行業規則,一心追逐利潤的不正常心態。
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他們最直接采用的就是忽悠。在房東報價基礎上加價,人為造成了買房者的損失。而幫客戶辦假的納稅證明,幫客戶提取公積金等則涉嫌違法。可以說,恰恰是某些不良從業者,攪亂了房地產交易市場。有的客戶“跳單”,當然不應該,完全能依法解決,但他們卻選擇去
堵鎖眼。要知道,千萬不能拿堵鎖眼不當犯罪,根據《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即可予以立案追訴。也就是說連續堵人家的鎖眼三次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簡單粗暴,行之有效”的口頭禪,透露出某些從業者本身法律意識的淡薄。試問,這樣的從業者如何能讓人“買得放心,住得舒心”?
當然,我們也理解從事這一行的無奈。很多人一個月開不了一單,只能靠不足2000元的底薪生活。即便偶爾賣了房子,傭金的大頭也會被公司拿走。靠這點收入養家糊口有困難。作為正規行業,哪一行都不可能有太多壞人。而且,從業者本身也有道德焦慮,只是在激烈的競爭下,逐漸認同了“這是一個需要依托‘賣假’才能存在的行業”。
我們知道他們不容易,甚至愿意相信,背后的惡言惡語是為“減壓”。但是,理解并不代表認同,試想,一個入門門檻如此低的行業,憑什么要讓所有人都拿高薪?在激烈市場競爭之下,這是不可能的。同樣,理解并不代表甘當弱者,可以接受他們的任意欺騙與宰割。作為買房者或買房者,我們應該在買房之前去了解真正的市場價格,還要咨詢相關政策和法律,不能一味相信中介的謊言。對于初次買房的“剛需”們,這一點尤為緊迫。另外,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免落入陷阱之中。而對于“堵鎖眼”之類的卑劣手段,要果斷地進行投訴,讓他們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以說,靠忽悠賺錢,是一個行業之恥。但也要看到,房產中介行業之所以亂象叢生,與相關監管措施和法規滯后有密切聯系。同時,某些從業者與相關部門存在利益糾葛,可以通過暗箱操作的方式獲取便利。而這一點便利,有時正是他們牢牢控制買房者的關鍵點。若要規范房產中介行業,對這一點同樣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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