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笑笑 通訊員朱祝新 報道
半島都市報1月2日訊 近日,青島市民政局接到舉報,有人以“青島房地產經紀人俱樂部”的名義進行與房地產營銷有關的活動。此事引起了市民政局的關注,迅速組織社會組織執法監察部門跟進調查。
經調查,“青島房地產經紀人俱樂部”未經登記(批準籌備),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義進行活動,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傳喚當事人,并對當事人進行了問詢。市民政局執法監察部門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未經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的,或者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繼續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取締,沒收非法財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之規定,決定予以取締。同時要求當事人及時撤掉以“青島房地產經紀人俱樂部”名義的宣傳信息,消除社會影響。
在此,半島記者提醒廣大市民參加社會活動時,要注意社會組織是否進行依法登記注冊,謹防上當受騙。
[編輯: 張珍珍]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