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太原市迎澤區(qū)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搶購軟件案,三名搶購軟件的制作者、銷售者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程序、工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也是國內(nèi)首起對制作、銷售搶購軟件者判刑的案件。 在網(wǎng)購已成為日常生活的今天,公眾對各種所謂“秒殺神器”可謂痛恨已久。很多人為了搶購甚至熬夜到凌晨,但還是怎么都搶不過某些人。原因何在?很多時候就是因為搶購軟件作祟。此次案件中所涉及的搶購軟件“黑米”,一度就是網(wǎng)絡“黃牛黨”趨之若鶩的“神器”。
令人吃驚的還有,炮制這種“秒殺神器”的門檻似乎并不高。據(jù)報道,兩名涉案人員結(jié)識后,用一周時間就制作出了“黑米”搶購軟件,隨后制作官網(wǎng)并銷售。一個“草臺班子”制造出的搶購軟件,不僅能模擬用戶手動登錄賬號,批量下單,還能繞過電商巨頭的安全防護系統(tǒng)的人機識別驗證機制,讓層層設防形同虛設。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普通消費者哪里還有公平可言?
搶購軟件已經(jīng)嚴重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quán)益,擾亂了市場秩序,戕害了公平公義。不得不說的還有,每年春運等重要節(jié)點前,就有很多“秒殺神器”“搶票神器”公然登場,個別還是知名網(wǎng)絡公司推出,“黃牛黨”更是利用軟件大肆搶票,讓購票難問題進一步加劇。然而,在此前一段時間內(nèi),制作、銷售搶購軟件卻僅被視為作弊,或處于灰色地帶,違法成本很低,助長了其氣焰。此次,太原市迎澤區(qū)人民法院對三名搶購軟件的判決無疑大快人心,也具有極強的警示意義。
回溯案件的整個過程:先是天貓監(jiān)測到流量異常,報警;再是警方鎖定嫌疑人,將其抓獲;然后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宣判。天貓平臺的作用非常關(guān)鍵。這也值得12306等平臺借鑒,在打擊“黃牛黨”等方面,平臺應該更多盡到自己的責任。
此案對三人定罪量刑,依據(jù)的是《刑法》第285條第2款、第3款,明確這種犯罪方式“嚴重侵害了國家網(wǎng)絡信息安全”。這就為此后的類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參考。同時,警示他人嚴守法律底線,不得侵犯計算機管理秩序,否則將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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