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通訊員劉維印 胡永緒 報道
半島都市報11月15日訊 15日,記者從城陽交警大隊獲悉,近日,一輛車號為魯BL60V2號大眾牌小轎車車主劉某,喝了八兩白酒后無法開車,于是把車交給一起喝酒的朋友唐某。于是,唐某飲酒后駕車載著車主劉某和另一名同事姜某,在回公司途中,因唐某扭頭向后看,導致車輛方向失控,撞在路右側線桿上。此次事故造成車主劉某當場死亡,姜某受傷,車輛及線桿受損。
11月5日下午,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在城陽區宏祥五路,一輛小轎車撞倒一根電線桿,兩人受傷,車輛損壞。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兩名傷者已被120救護車送往醫院搶救,民警在現場進行了調查取證。
隨后,肇事司機唐某到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據唐某交代,肇事后自己非常害怕,棄車離開現場150米外,并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經民警核實屬實。現場處理完后,民警趕到了醫院調查。據了解,乘車人是車主劉某,由于傷及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名乘車人姜某受傷。次日,肇事司機唐某向民警交代了肇事經過。
11月5日中午,車主劉某駕駛魯BL60V2號小轎車載朋友唐某和姜某到棘洪灘社區一飯店吃飯。期間,車主劉某喝了八兩白酒,唐某喝了兩瓶啤酒和二兩白酒,姜某喝了一斤白酒。下午5時左右,三人準備回公司,因當時車主劉某已經喝醉無法開車,將車交給了唐某,唐某感覺雖然喝了酒,但是回公司的路近,不會出事,存在僥幸心理。于是,唐某駕駛魯BL60V2號小轎車載著車主劉某和姜某回公司,車主劉某坐在后排座右側,姜某坐在后排座左側,沿宏祥五路由東向西行駛至中段處時,撞在線桿上,造成了一死一傷的慘劇。
民警調查發現,在送檢的肇事司機唐某的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14mg/100ml,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法律規定,唐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城陽警方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日前,肇事司機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交警大隊依法刑事拘留。交警提醒駕駛員切勿酒后駕車,一旦因為飲酒或者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后果不堪設想。
[編輯: 劉曉明]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