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何勇海
中國民航局消費者事務管理中心的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他們受理的消費者關于票務的相關問題投訴已達3000多起,投訴總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將近3倍。其中機票“搭售”在消費者投訴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8月22日新華網) 網絡服務商在機票中“搭售”了一些什么呢?“搭售”了航班延誤險、航空意外險、貴賓休息室、接機車券、酒店優惠券、購物券、停車券等,而且都是默認勾選好了的,消費者很容易落入“捆綁搭售”的陷阱,購買到不需要的服務或產品。這完全是一種變相的強制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同意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有購買“裸機票”的權利。被“搭售”之后索賠,無論是找經營者還是消協,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反正是都很麻煩。消費者的確應在事前避免上當受騙,但消除機票“搭售”不能光指望消費者。中國民航局前不久明確表示:嚴禁機票銷售企業的“搭售”行為,不得以默認選項的方式出售機票以外的產品;同時要求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加強對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和銷售代理人的監督管理,對其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開展專項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立即整改。這些才是最需要下的功夫。
對侵犯消費者權利者必須予以打擊懲戒,對監管不力者也當追究失職瀆職之責。這就要健全法律法規,明確在線機票銷售平臺的責任主體,責任主體當與工商、旅游、民航等緊密合作,對惡意“搭售”等不正當行為嚴懲不貸。鑒于網絡服務商將“搭售”項目設置為默認選項,相關部門有必要組織專門力量,從技術角度將商家的這種設置更改過來,并加強日常監控。也當規范機票打折行為,為了競爭機票任性打折,機票銷售商只能另想辦法找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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