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記者10月31日獲悉,杭州網約車細則從11月1日起施行,試行期一年,此外,設置4個月網約車納管過渡期。另外,經過公開征求意見,《寧波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也從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樣設置了4個月的過渡期。(11月1日《浙江日報》) 11月1日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原定正式實施的日子。此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也紛紛發布了網約車細則的征求意見稿,然而,截至11月1日,只有少數城市正式發布了當地的實施細則,并開始正式施行,杭州和寧波堪為其中代表。而設置4個月的納管過渡期,是杭州和寧波的共同選擇,其目的是為了積極穩妥地推進網約車規范工作。
應該說,過渡期的設置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無論是《暫行辦法》還是各地細則,都對網約車的車輛和司機作出了更明確的規范。無論是出租車平臺、合乎要求的司機,還是地方主管部門,都需要一段時間來完成相關程序,比如資格考試等。另一方面,因為新規對車牌、司機戶籍以及對車身、排量等提出了要求,抬高了門檻,也讓眾多網約車失去合法資格。這會導致部分網約車司機不得不重新調整工作時間,有的還必須另謀生路,而這無疑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
除此之外,也應該為出租車改革升級留出足夠的時間。網約車數量驟減,出租車能否及時補位?以往,很多人之所以選擇網約車,正是因為“打車難”的客觀存在。新規實施后,人們擔心打不到車的一幕重新上演。傳統出租車需要改革,這一點早已是人們的共識,然而新政出臺之后,說好的出租車降份子錢真降了沒有?出租車數量管控是如何解決的?對此,不少地方仍然懸而未決。應該在一段過渡期內,為這些問題找到相應的答案。不僅如此,充分享受過網約車便捷的乘客,恐怕也已經不再滿足于以往的打車體驗,那么出租車公司又該如何自我革命?這是必須面對的問題,這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要求。
設置網約車納管過渡期,是地方為政策“軟著陸”采取的積極手段。不過,也有聲音認為4個月的時間有些短。畢竟,在此之前網約車的產業鏈條已基本形成,如何盡可能多地保護好各個環節的權益,給這種新的經濟形式以更多轉型空間,這是目前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呼聲,也是現實的民生需要。期待其他地方出臺細則時,過渡期能夠再長一點,空間能再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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