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馮海寧
6月22日,國辦轉發國資委、財政部的意見指出,2019年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及物業管理)承擔相關費用。專家指出,這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促使國企集中力量做大主業、瘦身強體。(6月23日中新網) 國企改革繼續深化,這次改革著力點是減負。剝離“三供一業”后,國企負擔必然有所減輕。尤其在中國經濟增速放緩、不少國企利潤下降的情況下,這種減負對國企、經濟的意義不言而喻。如果說在特殊歷史時期,國企職工既不承擔水電費也不承擔物業費還可以理解的話,但近十幾年來繼續享受這種特殊福利則讓人難以理解和接受,這種特殊福利對于其他單位職工來說很不公平。所以,這也是促進社會公平的改革。
既然國有資產歸全體出資人所有,國企自然不應該為少數人的私生活來埋單,即剝離“三供一業”也避免了國有資產繼續流失。另外,這次改革也有利于國企卸下相關包袱,加快市場化改革。
不過,對相關通知的某些安排,目前也有不同聲音。譬如,2019年起國企將不再承擔“三供一業”,是不是改革時間偏長?再如,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其中,央企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補助50%,也讓人不太理解。在筆者看來,無論是留出充足改革時間,還是財政分擔部分改革成本,都是為了順利推進相關改革。實際上,剝離“三供一業”和國企所辦醫院、學校、社區等公共服務機構,幾年前就在部分省份推行了,但實際進展并不順利。
希望此次通知能加快推進相關改革,使國企早日告別角色混亂、負擔沉重的日子。需要強調的是,無論是央企還是地方國企,在剝離“三供一業”等職能過程中,無論是花錢還是進展等方面,都要在陽光之下,讓國企出資人或納稅人成為改革監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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