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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5月12日消息 “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今天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首次憲法宣誓儀式。莊嚴的國歌奏響,經青島市人大常委會新任命的庭長、副庭長和青島中院新任命的機關工作人員33人面向國旗,舉起右手莊嚴宣誓。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次是青島中院根據《決定》第一次舉行憲法宣誓儀式,旨在通過宣誓儀式,使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員強化憲法意識和責任意識,自覺維護憲法權威,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做憲法的忠實信仰者、實踐者和捍衛者,做到公正司法、司法為民,讓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通訊員 孫長虹 王亞男 文 劉子琳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