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6日,王女士向本報記者反映,她11月28日下午入住了李滄區滄廣路33號的惠客來快捷賓館,入住的時候交了200元,包含了房費和押金,由于房間空調不熱,王女士在半小時后便要求退房。王女士說:“一開始賓館說只能退100元,后來又說退120元,還說是賓館的規定,最后給我退了130元,我感覺太不合理了,應該按鐘點房收費才對。”
12月6日上午,記者采訪到了王女士。王女士說:“我是11月28日下午5點多去住的這家賓館,當時看了看,感覺還行就決定住進去了,當時前臺一共收了我200元,其中房費是119元,押金81元。”
王女士說:“因為我是外地的,在青島租的房子,那幾天太冷了,我的房子里沒有暖氣,我就想著去賓館住兩天,但是這個賓館也沒暖氣,前臺就說把空調開開,一會兒就能熱了,我住進去后把空調開到了最高的溫度,結果快要半小時過去了,房間還是很冷,我就想著去前臺退房,換一家賓館。”
令王女士想不到的是,當她向前臺提出退房,工作人員卻稱只能退100元,王女士說道:“一開始他們說頂多給我退100,我覺得我住進來還不到半小時,而且房間里面什么東西都沒動過,收錢也應該按照鐘點房來收費啊,但是他們堅持說不能退,后來商討了下,又說給我退120元,最后給我退了130元。”
王女士對記者表示:“我也不是沒住過其他賓館,以前住別的快捷賓館時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當時就是按照鐘點房來給我收費的,這家就說當時那個時間點就是不能退了,已經有了我的入住記錄什么的,最后爭論了很長時間,才給我退了130元。”
12月6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聯系了滄廣路33號的惠客來快捷賓館。賓館負責人李先生表示,他已經知道此事,李先生對記者解釋:“當時王女士住進來的時候是下午5點多,一般到了晚上的時間點 ,中途客人要退房也是只退押金的,這一點也是合情合理,我們并沒有說故意坑騙顧客。”
那么,為什么不能按照鐘點房來收費呢?李先生說:“王女士入住時開的就是一個全天房,賓館的單據上也明確寫著,而不是說鐘點房,如果按鐘點房的標準,我們三小時以內收68元,就算只住了5分鐘,也是按照68元來收,我們最后給她退的130元,也就是收了她70塊錢,其實也等于按鐘點房標準來收了。”記者 劉曼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