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報訊 昨日,記者從市檢察院官方微博獲悉,青島檢察機關依法履行反腐敗的神圣職責,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推動反貪污賄賂工作平穩健康深入發展。2012年以來,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677件834人(2012年202人,2013年 212人,2014年 223人,2015年至今203人),其中,大案609件,占立案數的90%;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的案件123人;其中,貪污251人,受賄459,行賄40人,挪用公款41人,私分國有資產等犯罪43人;經審理,提起公訴760人;法院已判決750人,案件全部為有罪判決。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2億余元。
全市檢察機關堅決查處發生在國家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貪污賄賂犯罪。共查處此類案件122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干部106人(廳級干部4人)。查辦的典型案件有: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原副主任孫夢元受賄案,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原副主任劉德勝受賄案,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原主任李國昌受賄案,市農業委員會原總農藝師崔成健受賄案,市南區政協原副主席孫兆軍受賄案,萊西市政協原主席蘇安平受賄案,青島飲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劉紅梅受賄案,嶗山區政協原主席郭德利受賄案,市工商局原副巡視員王軍英受賄、貪污案等。
認真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侵害群眾利益的貪污賄賂犯罪。堅持把人民群眾關注點作為反貪污賄賂工作的著力點,針對近年來征地動遷、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就業、惠農資金等領域和行業中的突出問題,查處侵害民生民利的貪污賄賂案件313人,占立案人數的37.5%。市教育局原副局長李振江,市殯葬管理所原所長高建國、丁炳山等人,嶗山區午山社區“兩委”原負責人王君福被依法查處。
重視查處國企國資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檢察機關圍繞國企改制、采購供銷等國資經營管理的重點環節,加大查案力度,共查處貪污賄賂案件26人。查辦的典型案件有:青島電度表廠董事長李顯明私分國有資產、受賄、職務侵占案,青島飲料集團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劉紅梅受賄案。深入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犯罪。針對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犯罪多發易發的情況,重視查辦并持續開展工程領域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查處項目審批、招標投標、規劃調整、質量監管、拆分轉包等工程環節的貪污賄賂案件42件47人,均為大案或要案。人民群眾對司法腐敗深惡痛絕,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查處司法不公、執法不嚴背后的司法腐敗,先后查處了司法人員貪污賄賂案件32人。市北區法院原院長王志平、李滄公安分局原副局長黃磊、市公安局反恐支隊原支隊長趙敏等人被依法查處,維護了司法公正和法律尊嚴。(記者 徐美中)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