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貴峰
7月21日上午,有網(wǎng)帖舉報懷化市委巡視組副組長滕樹旗包養(yǎng)情婦,發(fā)帖人自稱是滕的女兒,控訴父親“長期在外吃喝嫖賭、包養(yǎng)情婦、虐待自己”。懷化市紀委回應稱,“如果情況屬實,會嚴肅處理”,當日獲悉舉報后,紀委立即召開市紀委常委會,決定先停止滕樹旗中共懷化市委巡視聯(lián)絡辦副主任職務。(7月22日《京華時報》) 如果舉報內容屬實,滕樹旗堪稱是又一個劣跡斑斑的“五毒俱全”貪官。如依據(jù)舉報網(wǎng)貼,滕樹旗不僅 存在大量的 貪污賄賂問題——“利用職務之便,承包工程進行貪污,而且存在嚴重的濫用職權問題——“曾充當黑社會和貪官的‘保護傘’,為全國通緝犯‘石錫磊’潛逃開具證明,并幫助原麻陽縣副縣長田連斌‘解決’貪污受賄問題”;不僅存在嚴重的道德敗壞、生活腐敗問題,而且涉嫌十分惡劣的家庭暴力問題。
然而,除了“女兒實名舉報”以及被舉報惡劣的“五毒”特征之外,這樣一起網(wǎng)絡舉報事件另一個更值得關注的“看點”,實際上還在于,滕樹旗身為“中共懷化市委巡視聯(lián)絡辦副主任”、“巡視組副組長”的特殊職業(yè)身份。眾所周知,“巡視”工作的基本職責和使命,原本就是監(jiān)督他人的廉潔廉政問題的。這種背景下,人們顯然有理由進一步追問,一個本身就劣跡斑斑的“五毒”貪官,如何能勝任“巡視”?當?shù)叵嚓P部門對于滕樹旗的種種“五毒”劣行,何以長期疏于監(jiān)督?
因此,對于這起網(wǎng)絡舉報貪官事件,不應只盯著“被女兒舉報”的特殊倫理身份,更應緊盯被舉報者身為“巡視干部”的特殊職業(yè)身份。相應地,對于這起舉報的追查,也不應僅限于“對帖文反映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還要進一步堅持“一案雙查”,而一旦“舉報屬實”,不應只追究、嚴肅處理被舉報的違紀違法問題,還應同樣追究、嚴肅處理相關部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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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