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最高檢披露,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王天朝在2004年至2015年間,受賄現金3500萬元,房產100套以及停車位100個。另據媒體盤點,近年來不少落馬的官員有“集房癖”。其中,文強16套,郝鵬俊35套,馬超群68套,而劉志軍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級(或以上)高官則動輒有數百套房產。
平頭百姓置辦一套房產,可能要花掉一生的積蓄,“北上廣深”不少白領“中產”,更是被沉重的房貸壓彎了腰,淪為“房奴”。而大大小小的貪官,卻像集郵一般輕巧地收藏了數十套、上百套的房產,數量之多,甚至連自己都搞不清楚。這樣沉甸甸的腐敗清單,讓人情何以堪?
貪官之所以能夠輕松地大量“集房”,根源仍在于權力缺乏約束。不只房子是這樣,舉凡緊俏、高附加值的商品,都難逃權力的掌控。只要有高度集中的權力,且缺乏必要的規范與約束,就必然會成為利益輸送的橋梁。
欲斬斷官員伸向房產的黑手,關鍵在于從根本上約束權力。
其一,盡快推動建立全國范圍內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實現“查房聯網”。其二,落實官員個人事項申報,提高查核的比例,強化問責。
貪官有“集房癖”,百姓有“恐房癥”。這樣的落差沒有道理繼續下去,理應在接下來的反腐行動中徹底消除。
4月30日《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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