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4月20日訊 (記者 李墨 通訊員 劉明蔚)為提高道路運輸駕駛員的文明安全駕駛素養、降低事故發生率,方便道路運輸駕駛員合理安排培訓時間,臨沂市運管處對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學時和學習周期進行了調整。
自2015年5月1日開始,所有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實行“兩年24學時一個周期”。就是說,駕駛員只要在各自證件相對應的兩年內累計學習完成不少于24個學時的繼續教育即可。繼續教育的簽章與第二年的誠信考核同步辦理,誠信考核還需每年進行,且考核日期不變。
初次參加繼續教育的,繼續教育周期從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初領之日起計算;對于按原規定已經進行了繼續教育的,依照原日期執行,下次應該參加的誠信考核時按新規定執行。
“過去是一年一個周期,一年要學12個學時。”駕駛員李先生說,由于過去的繼續教育方式必須等到證件到期才能學,又需要一次性學完,所以駕駛員們總是不得不等到臨近誠信考核日期突擊學習,“如果改成這樣循序漸進的模式,我們掌握知識也能更扎實些。”
要辦理繼續教育學習的道路運輸駕駛員需持身份證、駕駛證、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到相關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件服務窗口辦理培訓報名,服務窗口出具《繼續教育培訓通知單》。然后,駕駛員需持《繼續教育培訓通知單》到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參加繼續教育。
在全市范圍內,道路運輸駕駛員可自主選擇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改變了過去各縣區必須在自己的區縣范圍內進行繼續教育的情況。但在一個繼續教育周期內應固定一個培訓機構。
培訓可分次進行,通過前幾年數據統計,每年4至7月份為繼續教育高峰期,8至12月份為低谷期,駕駛員們可以參照統計數據,合理安排學習時間,盡量避開高峰期。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