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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馬滌明
據網友爆料,一名鄭姓男子10月29日在重慶飛往溫州的航班上與空乘人員發生沖突,該乘客自稱市長之子,并威脅要讓父親報復空乘人員。30日,福建福鼎市有關部門證實 ,鄭某為該市常務副市長鄭敬國之子。鄭敬國亦通過媒體公開致歉,承認“沒有把孩子教育好”,并表示“以后會嚴加管教”。31日凌晨,溫州機場候機樓派出所通報稱,依法決定給予打人男子鄭某某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副市長兒子被拘留,副市長也站出來公開道歉,又一樁官員子弟鬧事的公眾事件,可以就此畫上句號了。但社會上流行的“我爸是××”的優越情緒,卻不會就此終結。“我爸是市長”,是在炫耀權力,以權勢壓人;而現實社會中的某些規則,確實是“市長”好使,權力管用。
在法治社會中,所有的爭執和糾紛 ,都只能依法、以理解決。世界上現在有很多地方,說“我爸是××”不但不好使,而且會引來嘲笑。因為“你爸”是什么,沒有多大用處。而我相信,有一天這種情境在我們這里也會實現,如果我們堅持走依法治國之路,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市長”與“掃大街的”實現社會人格的平等,就不再是一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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