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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江樺 廣東佛山滄江中學規定,初一新生7班至16班要成為“iPad班”,每個學生要交4000元錢買iPad。此事引發爭議。滄江中學校長趙文林回應,之所以讓學生配置iPad,是為了配合該校的一項課程改革。這項課改需要學生提前一天通過平板電腦等上網瀏覽由教師錄制的5至10分鐘微視頻,掌握第二天授課的基本知識點;到了課堂上,老師和學生也需要平板電腦互動,完成交流和分享。 俗語云,殺雞焉用牛刀,講的是,目的和手段之間的關系。按照一般常識,手段與目的之間,要符合“比例原則”,想達成多大的目的,就必須使用與之相配的手段,既不能用力過猛,也不能隔靴搔癢。那么,對于教育改革來說,尤其是義務教育階段的任何細微變動,都必須首先考慮學生的權益,認真思考:一項課改,有沒有無謂增加學生的負擔?有沒有用最少的錢,辦成了最多的事?說實話,4000元的iPad,這樣的課改有些“用力過猛”。
在此,有兩個學校難以自圓其說的質疑。其一,學生下載教師的微視頻,利用平板電腦進行互動,何必非要用iPad?其他品牌的平板電腦不行嗎?就滄江中學的課改內容而言,價值千元的國產平板電腦的質量與功能,應付課改需求,綽綽有余。何必非要每人一臺iPad,顯得如此“高大上”?其二,初一新生7班至16班都要成為“iPad班”,這么大規模的采購,iPad理應比市場價低。為何一臺iPad要交4000元,遠超市場價格?這里面有沒有貓膩?
初中是義務教育階段,上得起學的孩子,不都是富裕階層。4000元一臺的iPad,在學校眼里也許并不算什么,但是對貧困家庭而言,的確不是一件小事情。不知道,滄江中學在推行新課改時,有沒有事先調研,查實初一新生中有多少人無力支撐一項昂貴的課改?恐怕沒有吧。若貧困生支付不起iPad,其教育權利豈不是被變相剝奪?對教育來說,最緊要的莫過于公平,最容易被傷害的也莫過于公平,教育工作者就應該有鄭板橋“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的精神。(作者系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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