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25日訊(記者 張同順 實習生 呂慧敏) 7月23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引入
第三方參與經辦
社會醫療保險業務的
試點意見》,研究決定,年內先行在黃島新區、嶗山區、城陽區進行試點,通過引入第三方服務,建立社會醫療保險新型經辦服務模式。
《意見》要求,在各級人社部門和醫保經辦機構的監督管理下,各試點保險公司參與以下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一)窗口經辦服務:負責各類醫保業務的材料收發、政策咨詢、服務引導等工作。(二)醫保費用初審:負責對按比例抽審的各類住院、門診大病、門診統籌、長期護理保險、異地醫療結算病歷進行費用初審。(三)醫保資格初審:負責做好門診大病、意外傷害、長期護理保險、異地醫療備案等資格待遇的初審工作。(四)基金結算業務:做好第三方醫療保險周轉金的初審核算,通過在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指定銀行設立的醫療保險賬戶完成醫療費用撥付工作。(五)定點醫院管理和稽核業務:負責協助各試點區開展對定點醫藥機構的日常稽核、專項稽核、投訴舉報稽核等工作;參與建設基于一體化信息系統的智能審核系統,開展風險系統性排查,提取有針對性的風控信息,提高稽核效率。(六)設立醫療保險健康服務中心:建設以公眾服務為主體的醫療保險健康服務中心,完成醫療保險健康服務網絡搭建;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經參保人授權許可后,健康服務中心與一體化信息系統進行數據對接,驗證參保人員身份,查詢參保人員信息;參保人員信息不得用于商業用途。(七)異地醫療服務:以醫療保險健康服務中心為平臺,建立異地醫療支持體系,為參保人提供轉診輔導、遠程會診、就醫綠色通道及資金墊付等服務;將異地醫療服務相關信息回傳一體化信息系統,由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審核、結算。(八)參保人評估體系建設:以醫保健康服務中心為平臺,建立多方評估機制,提高參保人話語權。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