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獲得擔保也是銀行不愿給
合作社貸款的一個重要原因。
□ 本報記者 肖 會 孫亞飛 本報通訊員 吳獻魯
"我以個人名義去貸款,能貸出30萬元;以合作社的名義去貸款,連5萬元都貸不出來。"近日,擁有近200名社員的聊城市莘縣燕塔瓜菜合作社社長鄭金法告訴記者,眼下,上新項目、統一訂購生產資料等都需要資金,但以合作社名義貸款不好貸,他只能以個人名義貸款,或者與社員一起聯保貸款。
近年來,隨著各級政府大力支持興建合作社組織,有人打起了"歪主意"。記者調查發現,在扶持政策下,有人順勢成立空殼合作社,借以套取資金。銀行為規避風險,就不愿意直接給合作社貸款了。
"空殼合作社、非法合作社,乃至后期開始‘變質’的合作社,這些都是我們要避免的風險。基于這些考慮,目前,我們不敢接受以合作社名義的貸款申請。"聊城農商銀行許營支行行長孫明新告訴記者,對以合作社名義的貸款申請,銀行審核要確定這個合作社是否存在實體,貸款是不是用于正常途徑,能不能提供有效抵押擔保。
"秉承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向社員發放貸款是我們的重要工作。"孫明新介紹,但在目前,出于直接給合作社貸款的風險考慮,聊城農商銀行轉而采取針對社員單獨授信的方式,發放3年有效期貸款證,"有了這個貸款證,社員在有效期內,可直接到柜臺辦理貸款業務,不需要復雜的手續就能解決自己的資金困難。"
聊城市陽谷縣農業局辦公室主任丁祥祺認為,銀行不選擇向合作社貸款的另一原因,是當前合作社多以種養業為主,這些合作社受自然、疾病等不確定性因素影響較大,對于銀行而言,投資風險較大。
對于丁祥祺的看法,聊城市高唐縣農業局副主任科員么傳訓表示認同:"成立一個合作社,每年的地租就要支出不少錢。一旦出現天災或者行情不好,合作社負責人可能連付給農民的地租都拿不出,還能有什么錢還給銀行?我覺得銀行也是看準了這一點。"另外,么傳訓認為,很難獲得擔保也是銀行不愿給合作社貸款的一個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