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潘先生去年在高新區星雨華府小區買了一套住房,前不久
開發商通知他和其他業主可以辦理
交房手續拿新房鑰匙了,但是在交房時潘先生卻遇到了煩心事。"這
物業公司每平方米2.7元的
物業費已經不低了,還要我們繳納500元的
公攤能耗費,我認為這個收費沒有依據,也不合理。"潘先生昨天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投訴說。
業主質疑"重復"收費 潘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他決定買該小區的住房時,看重的是小區綠化和水系景觀做得不錯。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也沒有對公共能耗費進行明確約定。可是在交房時,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卻讓每戶業主都繳納500元的公攤能耗費。"我問了很多朋友,沒有一個小區收這塊費用。我們問物業人員,他們說這是中央空調、水系景觀的維護費,這物業費不就應該包含這些費用嗎?"潘先生提出質疑。
潘先生查詢了國家相關法規,發現物業的收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所以他認為開發商這是在 "重復"收費。潘先生表示該小區有三四百戶居民,很多人都和他一樣對這部分收費存在異議。
物業公司承諾退費 在接到潘先生的電話后,記者首先撥打了市物業辦的咨詢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所謂公攤能耗費應該屬于物業費的一部分,物業公司不應該單獨收取,潘先生可以向物價部門投訴。
隨后,記者聯系了星雨華府小區物業公司,吳經理告訴記者,當時他們在計算物業費時,沒有把中央空調、水系維護費等相關費用計算入物業費,所以要單獨收取。吳經理承認該部分收費沒有在物價部門備案,同時表示公攤能耗費已經停止收取。"因為居民們意見比較大,我們現在已經暫停收費了,已經交費的業主可以來辦退費手續,具體這部分費用我們將召開
業主大會討論如何分攤。"吳經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