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宣傳教育
第五十五條 各級宣傳部門應當把
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作為重要宣傳內容,創新方式方法,將社會宣傳、理論宣傳、新聞宣傳、文藝宣傳、網絡宣傳、典型宣傳、文明創建和輿論監督結合起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類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網站等媒體應當加大采訪報道力度,宣傳闡釋相關制度規定,宣傳推廣厲行節約的經驗做法和先進典型,對嚴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行為給予曝光。
注重發揮文藝作品、公益廣告等的影響力和引導作用,廣泛宣傳中華民族勤儉節約的優秀品德,倡導綠色低碳消費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第五十六條 黨政機關應當把加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教育作為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融入干部隊伍建設和機關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對各種鋪張浪費現象和行為,應當嚴肅批評、督促改正。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建立典型案件剖析和通報制度,不定期通報鋪張浪費的典型案例,加強警示教育,做到警鐘長鳴。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應當把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作為各類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進教材、進課堂,創新教育方法,切實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五十七條 黨政機關應當圍繞建設節約型機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便于參與的活動,引導干部職工增強節約意識、珍惜物力財力,積極培育和形成崇尚節約、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機關文化,為在全社會形成節儉之風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八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建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監督檢查機制,明確監督檢查的主體、職責、內容、方法、程序等,加強經常性督促檢查,針對突出問題及時開展重點檢查、暗訪等專項活動。
下級黨委和政府應當每年向上級黨委和政府報告本地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單位應當每年向本級黨委和政府報告本部門、本單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報告可結合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報告一并進行。
第五十九條 領導干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應當列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并接受評議。
第六十條 各級黨委辦公室(廳)、政府辦公室(廳)負責統籌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督促檢查。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專項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在適當范圍內通報。專項督查可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年終黨建工作考核、科學發展綜合考核等一并開展,督查考核結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送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干部管理監督、選拔任用的依據。
第六十一條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采取明察暗訪、集中檢查、重點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檢查。通過公開舉報電話,開通網絡舉報郵箱,受理群眾舉報和有關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及時查處違紀違法問題。
省委巡視組應當將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納入巡視監督內容,加強對被巡視地區和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的巡視監督。
第六十二條 財政部門應當將貫徹落實《
條例》和本辦法工作情況作為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對黨政機關預算編制、執行等財政、財務、政府采購和會計事項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嚴格依法進行處理,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向本級黨委、政府匯報。
審計部門應當加大對黨政機關公務接待、會議活動等公務支出的審計力度,重點關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超標準購置公車等公款消費中奢侈浪費問題,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對違反《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依法處理、督促整改違規問題,并將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第六十三條 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信息公開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須保密的內容和事項外,下列內容應當按照及時、方便、多樣的原則,以適當形式進行公開:
(一)預算和決算信息;
(二)政府采購文件、采購預算、中標成交結果、采購合同等情況;
(三)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等情況;
(四)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支出金額等情況;
(五)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等情況;
(六)節會、慶典、論壇、博覽會、展會、運動會、賽會等活動舉辦信息;
(七)辦公用房建設、維修改造、使用、運行費用支出等情況;
(八)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審計結果;
(九)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
第六十四條 推動和支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嚴格審查批準黨政機關公務支出預算,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發揮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通過提出意見、建議、批評以及詢問、質詢等方式加強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
支持人民政協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自覺接受并積極支持政協委員通過調研、視察、提案等方式加強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
第六十五條 重視各級各類媒體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方面的輿論監督作用。建立輿情反饋機制,及時調查處理媒體曝光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
發揮群眾對各級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鋪張浪費行為的監督作用,認真調查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