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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20萬買理財產品未兌付 大集金服暫未回應
“應該在1月13日和14日歸還給我本息210832元,至今也沒有兌付。”近日,張先生反映,他于2018年8月13日和16日兩天里分3次購買了大集金服一種叫做“大集供銷寶二號”的理財產品,到期之后,卻接到大集金服客服突然打電話告訴他借款企業不能按時還款。記者聯系到大集金服的客服,但工作人員拒絕對此置評,記者根據該工作人員提供的郵箱發送采訪提綱,也未能獲得回應。從張先生的合同上,記者獲悉借款公司為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但在與該公司聯系之后,其自稱是銷售部門的工作人員稱自己不了解情況,并拒絕提供了解此事的部門聯系電話。
張先生的合同
投了20萬買理財產品至今未兌付
2018年8月13日和16日兩天里,張先生分3次購買了大集金服一種叫做“大集供銷寶二號”的理財產品。他簽訂的是三份投資合同,金額分別為29000元、71000元和100000元,合同中的借款人是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約定的年利率是13%,期限是5個月。”張先生說,按照合同約定,2019年1月13日和14日,他就應該拿到本息共計210832元。但是在2019年1月14日,他突然接到了大集金服的客服打來的電話,“告訴我借款企業不能按時還款,也沒有說什么時候能還款,接下來將如何處理。”
張先生說,至今他也沒有拿回本息,也沒有再接到大集金服的電話,而且,他曾經向大集金服索要借款人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信息,“我想問問他們什么時候還錢,但是大集金服沒有給我任何信息。”
“大集金服和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都是海航集團的公司。”張先生說,他核實過,大集金服和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查證這兩家公司實際上同屬于一個集團,“我覺得他們涉嫌自融或與關聯方融資,且沒有任何后續回款計劃,極大損害了我的財產權益,我要求及時歸還本息合計210832元。”
大集金服和青島海航地產均未回應
記者查詢獲悉,大集金服所屬為海南供銷大集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百度百科上的介紹為海航集團旗下的投資理財平臺,而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也屬于海航集團旗下。
在雙方的合同中,記者看到明確約定了關于違約的賠償,按照合同約定,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要向張先生支付的逾期費用計算方法為逾期本金總額*逾期罰息率*逾期天數,其中,逾期本金總額為當月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本金總額,逾期天數自逾期日之次日起到實際支付完畢應支付的本金之日,逾期罰息率為每天0.05%。
關于張先生的事情,記者聯系到了大集金服客服,但工作人員以不清楚情況為由并未置評,僅稱需要找后臺人員了解,但卻未向記者提供相關部門的聯系方式。
隨后,記者又聯系到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嘗嘗試了解借款問題,但一名自稱是銷售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對此并不知情,也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
記者也曾接到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另外一名工作人員商先生的來電,他表示向財務部門了解情況之后再做回應。不過截止到發稿,記者并未收到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答復。
律師認為借款人應按合同盡快支付
對于此事,山東貝萊德律師事務所的王磊律師表示,雙方合同明確規定了逾期所承擔的責任,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執行,“雙方有合同在,一切應以合同為準。”
至于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能及時支付本息,王律師認為,應該向客戶做出說明,“客戶也享有知情權,借款人不能及時支付應當說明自己的理由,并且盡快支付。”此外,王律師建議,在選擇理財產品時,切莫一時貪圖便宜,被產品高額的回報率所蒙蔽,“建議選擇正規機構的理財產品,簽訂完整的合同,避免出現問題時,自己的財產安全遭受損失。” 應當事人要求張先生為化名 信網記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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