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12月8日訊 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發布《關于企業和預算外單位公務出國用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公務出國用匯進行了規范。這一政策將于 12月 15日起實施。
通知要求,要根據企業和預算外單位實際需要設置供匯項目。供匯項目分為境外差旅費和個人零用費兩部分。其中,境外差旅費除伙食費、住宿費、公雜費等傳統的因公出國用匯項目外,增加了交通費、翻譯費、通訊費等新項目。除境外差旅費以外,企業和預算外單位人員每人每次公務出國還可以使用自有人民幣購買等值400美元,作為個人在境外的零用費。 (張旭東)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