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2月7日下午,山東省政府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邀請省衛(wèi)生健康委主要負責同志和疫情防控專家、醫(yī)療救治專家介紹全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情況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并回答記者提問。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所長寇增強說,根據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有關防控方案的要求,各地在發(fā)現疫情后應將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圍劃定為疫點,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I級應急響應有關規(guī)定,由當地組織進行評估后,確定隔離的區(qū)域和場所,對劃定為疫點或疫區(qū)的社區(qū)(村居),嚴格實行封鎖、限制人員進出和聚集等措施。
目前在疫情處置中一般是將發(fā)生2例及以上病例的社區(qū)(村居)劃為疫點,有的地區(qū)可能會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經評估后對周邊區(qū)域采取同樣防控措施。
因此,一旦我們的社區(qū)(村居)、居民樓因疫情防控需要進行了封閉,請大家一定按要求配合做好留觀、居家隔離等工作,當地街道、社區(qū)(村居)會負責大家日常生活保障。
目前,大家對防控工作都非常理解配合,為了我們身體健康,為了早日戰(zhàn)勝疫情,希望大家能夠一如既往的支持。
省衛(wèi)生健康委黨組書記、主任、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襲燕介紹,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2月6日,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已下發(fā)通告,規(guī)定截至今日18時前,尚未登記報告的高危重點人員必須主動向當地疫情防控部門登記報告,在規(guī)定期限內拒不履行登記報告義務的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
對暴力傷醫(yī)、制假售假、非法經營、造謠傳謠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從重從快追究法律責任。
省公安廳一級巡視員槐國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近日,濰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張某某刻意隱瞞個人旅居史和人員接觸史,致使與其接觸的68名醫(yī)務工作者、49名其他人員被隔離觀察,存在被傳染的嚴重危險。張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采取相關措施并隔離收治。青島、棗莊、濟寧、泰安等地也發(fā)生了類似案件,嚴重擾亂了疫情防控秩序,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造成重大現實危險。為維護疫情防控秩序,嚴懲相關違法犯罪,根據《刑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規(guī)定,省公安廳聯合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等部門于2月6日發(fā)布通告,嚴明相關法律責任并敦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點人員如實登記申報。
《通告》明確指出,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等信息,或者違反隔離、治療相關規(guī)定,出入公共場所,參與人員聚集活動,以及拒絕執(zhí)行其他防控措施,故意或過失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別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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