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曲海青 欒心龍 王雍修 報道
半島都市報8月30日訊 8月30日半島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本月島城有301名有A、B類駕駛證的駕駛員已記滿12分,將被注銷最高準駕車型。看到自己名字的駕駛員,請抓緊參加滿分學習。
據介紹,駕駛證降級制度只針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并且是逐級降級,最低降到C1。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不存在降級的問題。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級條件的,每次只注銷準駕車型中級別最高的一個車型,如駕駛人持有A1、A2駕駛證,第一次只注銷A1。
根據相關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二)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三)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
駕駛證降級后,如何申請增駕?根據規定: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相應的規定(掃描下方碼查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三)被吊銷或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如若需要辦理增駕申請,那么只需在符合以上條件后,到具備培訓資質的駕校報名即可。
準駕不符還酒駕B證司機被記25分
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潘志強 楊臻 報道
半島網8月30日訊 8月28日晚,青島開發區交警三中隊在銀沙灘路與羅浮山路路口設卡嚴查酒駕交通違法行為。21時30分許,民警在對一輛自北往南行駛的中型普通客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駕駛員神情慌張,民警立即讓其熄火下車接受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該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71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而當民警讓其出示有效證件時,該司機拒不出示后又稱未攜帶,隨后民警將司機帶至中隊核實身份。后經核實,該駕駛員為張某,其所持有的駕駛證為B2證,但他所駕駛的中型普通客車需要持有B1以上的駕駛證,其行為構成準駕不符。
最終,張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準駕不符、未帶駕駛證被處以記25分、罰款305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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