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立美
有網友近日稱,上海小學二年級語文課文《打碗碗花》,原文中的“外婆”全部改成了“姥姥”。為何要改動?網友還找出去年上海市教委的答復:“姥姥”是普通話語詞匯,“外婆”屬方言。(6月21日封面新聞) 說普通話,寫規范字,這是學校和教師的職責和責任,也是法定義務。但從文化傳承角度說,語文教材將課文中的“外婆”統一改成“姥姥”,這看上去是為了推廣普通話,卻損害了文章和語言本來的魅力,失去了語文教材應有的文化性。正如段子手們所言,按照這個邏輯,《外婆的澎湖灣》得改成“姥姥的澎湖灣”嗎?“狼外婆”要改成叫“狼姥姥”嗎?誠然“外婆”是一種方言叫法,但在現實生活中,“外婆”其實早就成了一種大眾化的叫法,不再局限于部分地區部分人使用。在語文教材中,一些方言完全可以和普通話共存,而且,有時方言可以保持文學應有的個性化、鄉土味,應該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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