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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山東省公安廳在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全省公安機關服務新舊動能轉換20條工作措施》的主要內容,并對相關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以下為部分細則:
■下放3類審批、制作權限
●將行政審批事項“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下放濟南、青島、煙臺3市公安局實施,
方便企業就近辦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提高審批效率。
●將電子出入境證件簽注(即電子港澳臺證件簽注)制作權限,逐步下放至符合制證條件的縣
級公安機關。
●下放居住證制作權限,在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和流動人口聚集較多的公安派出所,可
自行配備相應的制證設備,實現居住證“一次辦結、當場發證”。
■“奇葩”證明不再有
●“我是我”、“我還活著”等奇葩證明一度讓群眾跑斷了腿。12部門出臺相關意見,取消了
14類證明材料,進一步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
●今后,群眾辦理戶籍業務,無需提供戶籍、無犯罪記錄、未落戶證明,簡化了戶口業務申請
材料。
■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戶
●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人才落戶條件,取消省級高層次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
配偶、子女落戶限制;
●取消高校畢業生以及各類具有專業職稱、技能等級人才的就業年限、社保年限、單位性質、
居住場所限制;
●新舊動能轉換重點項目急需人才憑人社部門證明直接落戶。
■輕松開啟說走就走的旅行
●拓寬加急辦證“綠色通道”,將時間緊急的商務、應試、開學等情形納入范圍。
●推動出入境繳費業務實現第三方支付。
●推行往來港澳臺旅游簽注自助辦理模式,變7個工作日為立等可取。
●推進24小時自助服務區建設,為辦理往來港澳臺旅游簽注和領取證件的群眾提供便利。
■打造“無人車管所”
●廣泛設置“自助受理機”,在互聯網終端完成信息采集和補換證等車駕管業務,推動普及車
駕管業務自助辦理,不斷拓展業務范圍,打造“無人車管所”,減少辦事群眾排隊等待和辦理業務時間。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