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房清江
醉駕入刑后,全國性嚴打酒駕整治行動不斷深入推進,目前酒駕問題已大為減少。然而,在農村地區,特別是偏遠農村地區,酒駕問題仍大量存在,嚴重危及交通安全。記者從河北省公安交管局獲悉,當前該省酒駕、醉駕由城區向外蔓延的趨勢較為明顯,特別是農村地區,已成為酒駕、醉駕違法的“重災區”。(4月8日《法制日報》) 酒駕、醉駕從城市向農村蔓延,在很大程度折射出農村交通違法的普遍性。如今,農村日益富裕,交通條件得到了很大改善,駕駛群體也實現了前所未有的覆蓋。但部分村民的守法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等并未隨之提升,日益增多的酒駕、醉駕不過是這一問題的縮影。
與城市相比,農村的交通管理、交通執法等體系嚴重落后。城市中,除了有專門的執法人員之外,還有比較齊全的道路信號標識、電子執法監控系統以及豐富的宣傳形式,形成了有利于規范文明駕駛的環境。而農村在很多方面基本還是空白。同時,農村因為人口分散,地廣人稀,車流相對比較分散,容易催生駕駛者麻痹、僥幸等心理,如酒駕、醉駕,除了沒人管之外,“在農村不容易出事”也心理暗示之一。
進而言之,農村地區正成為酒駕、醉駕“重災區”,也折射出交通安全管理“重城市輕農村”的問題,以及農村交通管理機制構建的滯后。因此,治理農村酒駕、醉駕,需要的不只是補上交通執的短板,更要將農村安全管理納入到鄉村治理的范疇內,加強制度設計。首先,將安全文明駕駛納入農村安全教育、文明教育,納入村民自治公約,多方式多途徑對村民進行教育引導,整體提高村民的法治素養、規則意識和安全意識,懂得文明駕駛的常識,自覺抵制酒駕、醉駕等不良駕駛行為。其次,須加大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建設,完善交通安防、標識、警示等設施,創造守法交通看得見的環境。同時,配套電子監控設備和流動監控車輛,建立常態化的執法機制,逐步消除農村交通安全的“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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