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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全媒體記者 魏海洋
3月27日,《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發布。春夏季高考考什么,學生怎么錄取,高校如何選人,等級考的等級計分規則等一一落地。記者將此次改革試點的四大任務、內容等為您進行解讀。
[ 學業水平考試 ]
合格考共計14科
等級考“6選3”
此次全新的學考制度值得考生和家長全方位了解。山東新高考方案中規定,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學新生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兩個考試“各司其職”:合格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和春季高考高職高專錄取的主要依據;等級考試成績納入夏季高考(統一高考,下同)招生錄取。
具體考試科目上,合格考試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共計14科,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科目。
等級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條件成熟時,可納入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科目。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選擇3個科目參加等級考試。
根據規定,考試內容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為依據。合格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等級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2017級考生的選擇性必修內容稱為選修1)。
考試組織方面,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以及通用技術科目合格考試的學校考試部分,采用“過程性學習成果+專項測試”的方式確定成績,全省制定統一方案,各市組織實施。
合格考多次考試
等級考只有一次
目前,2017級高中生的第一次學考合格考時間和考試科目已經確定。那么,合格考和等級考都有幾次考試機會呢?考生和家長需要注意,合格考試每學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每學年上、下學期末。每個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有多次考試機會,學生應依據課程安排自主選擇考試時間,但不得早于高一下學期末。學生在校期間如有未達到合格要求的合格考試科目,允許其在離校兩年內繼續參加合格考試。
而等級考試每年組織1次,時間安排在6月份夏季高考后進行。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只能參加1次選考科目的等級考試。其他高中階段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參加等級考試,與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同時進行。等級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選為等級考的科目
必須合格考過關
合格考試科目成績的“合格”或“不合格”標準不是按比例劃定的,而是按照學業質量來確定,60分合格,達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而等級考試成績原始分為100分,等級考試科目成績按照等級呈現,依據轉換規則轉換后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在這里需要廣大考生和家長注意的是,學生對等級科目的選擇是有條件限制的。一是不得將未達到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合格”要求的科目作為等級考科目。二是要考慮自己選擇的等級考科目能否滿足高校對專業選科的要求。
根據要求,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應參加合格考試,其中參加夏季高考的學生應參加等級考試;參加夏季高考的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只需參加等級考試。
省教育廳一級巡視員張志勇解讀稱,合格考試的目的在于檢查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強調共同基礎,通俗地說可以稱為“強化基礎”,是一種標準參照考試。
合格考試是高中學生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和春季高考高職(專科)錄取的主要依據;等級考試是一種常模參照考試,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業水平和學科特長,考試難度相對較大,強調區分度,通俗地說可以稱為“突出個性”。等級考試成績是學生參加本科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 綜合素質評價 ]
作為招生錄取重要參考
包含五大內容
這次改革要求建立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并作為學生升學的參考或高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依據,是這次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制度設計。
綜合素質評價旨在客觀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
其中,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包括學分修習狀況和學業考試成績;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等能力;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
學生自我整理材料
學校進行審核
對于考生來說,關心的是綜合素質評價如何進行,評價程序是什么。山東規定,綜合素質評價客觀記錄能夠體現學生綜合素質水平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典型事實材料,由學生在教師指導下自我整理,遴選能夠反映其綜合素質水平的重要活動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標志性成果等相關材料,并由學生向學校提出入檔申請。
學校對學生提報入檔的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多種渠道全面公示,接受監督。經審核、公示無異議的材料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納入綜合素質評價省級管理平臺統一管理,形成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公示確認后不得更改。
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
由高校自行制定
此次改革強調要強化評價結果運用。高校根據自身辦學特色、人才培養以及學校招生章程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時,高校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對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分析,對考生綜合素質做出客觀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學生的重要參考。
[編輯: 王連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