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北京市此次出臺的規定是一種監管創新,對科技能起到有效的推動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無人駕駛上路所可能帶來的問題。期待科技創新與社會治理能夠形成良性共振,共同推動人類文明,提升我們的生活品質。 此前,百度無人駕駛車上路被罰引起社會關注。12月18日上午,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為加速自動駕駛技術發展,積極規范推動自動駕駛實際道路測試。北京市交通委聯合市公安交管局、北京市經濟信息委等部門,制定發布相關指導性文件。無人駕駛車上路測試,需“有人駕駛”。(12月18日《法制晚報》) 過去,“無人駕駛”一直是科幻片里的一景。四個月前,在百度AI開發者大會上,百度創始人李彥宏展示了一段自己乘坐無人駕駛汽車的視頻。隨后他承認,自己吃到了交管部門的罰單,并已經繳納了罰款。這一事件,讓我們感受到無人駕駛汽車如此接近,而從另一個角度看,也折射出這一新生事物所處的“尷尬”境地。
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機動車上路需要相關證件、檢核合格等,無人駕駛顯然不符合相關條件,“肯定違法”。當時,輿論主要有兩種聲音:一種認為應支持創新,畢竟無人駕駛代表了未來的發展方向;另一種則認為,讓尚處試驗階段的無人駕駛汽車上路,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關于立法和監管如何對待創新,此前李克強總理以微信為例做出了明確回答,那就是要保持“包容審慎”的態度。簡言之,就是既要努力防范不可承受的風險,也不能貿然“一棍子打死”。應該說,作為國內允許無人駕駛汽車路測的首個地方性規定,《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正體現了包容審慎的原則。
一方面,這個文件態度鮮明地支持無人駕駛汽車發展;另一方面,該文件又強調無人駕駛汽車上路測試需處于“有人駕駛”狀態,每輛車都要配備有一定駕齡經驗、熟悉自動駕駛系統的測試駕駛員。也就是說,測試車中“無人駕駛,但有人在線”,可以隨時在自動、人工兩種駕駛模式間切換。其中對“老司機”的強調,體現了對百姓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視。除此之外,這一規定的另一層意義還在于,因為“老司機”坐在測試車的駕駛員位置,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違法風險,使上路變得名正言順。
北京市此次出臺的規定也是一種監管創新,對科技進步能起到有效的推動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無人駕駛上路所可能帶來的問題。當然,這一規定在今后實施過程中還須不斷完善,以平衡創新所帶來的進步效應與相關風險。但它給人們打開了思路,對于其他地方也有一定借鑒意義。由此,也期待科技創新與社會治理能夠形成良性共振,共同推動人類文明,提升我們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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