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陳廣江
去年六月,河南南陽市小販李業強在四川宜賓興文縣一村莊賣窗簾時,被村民誤當成人販子而遭到暴打,經鑒定構成輕傷一級。近日,在興文縣人民檢察院的積極調解下達成刑事和解,村民共賠償李業強各類經濟損失共計12萬元,李業強自愿放棄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11月2日《成都商報》) 12萬元的賠償能否撫平受害人的身心傷害暫且不說,六名村民付出的代價也令人唏噓。據報道,賠償金多是東挪西湊借來的,當地村民總覺得這筆錢賠得冤枉,甚至有人認為打人是“見義勇為”。這樣的結果是我們不愿看到的。近年來,類似暴打“人販子”的烏龍事件并非個案。群眾心底樸素的正義感固然值得肯定,但動用“私刑”則與現代法治思維背道而馳。
本案的根本原因,是村民法治意識的嚴重匱乏。相關部門應當加強普法宣傳,讓法治在村民心中落地生根,進而外化于行,如此才能從根本上避免“人販子”頻遭暴打的烏龍劇。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jr22wz.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編輯: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