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性基金)減少21項:
1、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2、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3、機動車抵押登記費;4、白蟻防治費;5、房屋轉讓手續費;6、環境檢測服務費;7、公證費(僅限于行政機關);8、進口貨物滯報金;9、測繪成果成圖資料收費;10、河道采砂管理費(含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11、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收費;12、計量收費;13、藥品檢驗費;14、認證費;15、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檢驗費;16、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17、衛生檢測費;18、委托性衛生防疫服務費;19、船舶及船用產品設施檢驗費;20、礦產資源補償費;21、育林基金。
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減少11項:
1、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2、城建檔案館收取的房地產檔案利用收費;3、單位公共衛生費;4、管道燃氣工程費;5、供電配套工程費;6、平時使用人防工程設施使用費;7、貨物港務費;8、司法鑒定收費;9、律師服務費;10、基層法律服務費;11、電子口岸數據信息服務收費。
增加1項:海洋產權交易服務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政策規定和省、市有關要求,近日,青島市物價局相繼梳理編制了《青島市實施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青島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青島市進出口環節收費目錄清單》,會同市財政局編制了2017版《青島市涉企收費目錄清單》(以下簡稱《四項收費目錄清單》)。
記者了解到,《青島市實施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根據國家、省、市對收費目錄管理制度的新要求編制,屬于首次公布,共包括17項青島實施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
《青島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以青島2015年發布、2016年微調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為依據,集中公布了實施政府定價管理的6項中介服務收費。
《青島市進出口環節收費目錄清單》根據《山東省進出口環節收費目錄》編制,因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由省物價局制定,故執行省有關規定。
《青島市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是在2016年目錄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省價格政策調整情況修訂而成,包括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及16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25項收費(含8項政府性基金);第二部分為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涉及22個執收機構、25項收費。
記者了解到,新修訂的《青島市涉企收費目錄清單》(2017版)由兩大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及25項收費(含8項政府性基金)、16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收費項目與2016版相比,減少21項,減幅接近50%。第二部分為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涉及25項收費、22個執收機構。與2016版相比,項目總數減少10項、行業減少8個,項目壓減近三分之一。由于國家減費降負的力度進一步加大,今年與往年相比,無論是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還是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減少幅度是近年來最大的一年。
2017版《青島市涉企收費目錄清單》與2016版相比,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性基金)減少21項。減少的部門包括司法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計委、青島海關、青島檢驗檢疫局、青島供電公司(海潤自來水)、山東省青島船舶檢驗局。
此外,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總的減少10項 ,其中減少11項,增加1項。
在今年,在清理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青島首先是從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并設置征收標準上限。其次是從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商標注冊收費標準降低50%。第三是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減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而且從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標準。
據市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通過持續清理規范,目前青島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果,共有行政事業性收費38項(中央立項30項,省級立項8項);政府性基金8項(均為中央立項項目)。
以上政策涉及青島19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項目,預計為企業減負約12億元,其中停止和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項目17項,減少收費9億元。
此外,2017年,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等降費政策,合計年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2710余萬元。據悉,《四項收費目錄清單》將在《青島市政務網》以及青島市物價局門戶網站同時發布。咨詢電話:85911403,投訴舉報電話:12358。
城市信報記者 丁一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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