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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9月26日消息 為進一步發揮民間社團在涉臺糾紛調解中的作用,推進訴訟與非訴訟銜接的涉臺糾紛化解工作,9月26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聘請青島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青島銳宗集團總裁張新政等7名在青臺灣人士擔任第二批涉臺糾紛特邀調解員,聘期三年,作為臺商團體的代表參與涉臺糾紛的調解工作。國臺辦投訴協調局局長王剛,青島中院院長李方民,青島市臺辦主任方妍及全國部分省、市的臺辦主任出席了聘任儀式。
儀式照片
據了解,為提高涉臺糾紛化解工作的質量和效率,2014年青島中院與青島市臺辦聯合建立了涉臺民商事糾紛聯處工作機制,具體包括:訴前聯動機制,審判、執行中聯動調解機制,信息溝通、協作機制,特邀調解機制,共同為臺胞提供法律服務機制,指導區(市)法院與當地臺辦建立聯處工作機制等。青島中院民四庭、青島市臺辦臺胞事務協調處為該機制的具體聯系單位。通過該機制,青島中院定期向市臺辦通報全市法院涉臺案件審理情況及涉臺案件審理過程中反映出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市臺辦向中院通報涉臺方針政策、上級對臺工作部門對協調處理臺胞投訴工作的部署、臺胞對法院涉臺案件的反映等事項。對存在的典型問題,雙方開展聯合調研,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辦法和意見,共同做好涉臺民商事糾紛的預防化解工作。
依據該機制,2014年3月,青島中院聘請了青島市臺灣同胞投資協會的5名在臺商中享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士擔任涉臺民商事糾紛特邀調解員,通過當事人自愿選擇、法院或臺辦推薦等方式,參與訴前、訴中及執行過程中的調解工作,為涉臺民商事糾紛當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渠道,更好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第一批5名臺胞特邀調解員受委托參與了多起案情復雜、爭議較大的涉臺民商事案件的調解,對調解工作認真盡責,在涉臺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和臺胞合法權益維護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青島中院與市臺辦聯合,依托青島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平臺,組織形式多樣的服務臺商、臺企活動,以授課、走訪等多種方式進行法律宣導,增進臺胞對大陸法律、法規的了解,提高對大陸法律制度、司法體制的認同,幫助臺胞、臺企有效防范各類民商事法律風險。青島中院連續五年派出資深法官,為在青臺商開展專門的法律輔導宣講,向臺商細致講解在大陸投資經商時應注意的法律問題,以及發生糾紛后如何應對,并現場為臺商答疑解惑。
今后,青島中院將繼續秉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認真處理好每一起涉臺案件,平等保護好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進一步發揮人民法院在涉臺糾紛解決中的規范、引導、監督作用,繼續加強同臺辦、臺商協會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探索創新措施,完善涉臺糾紛化解機制,為臺商與大陸的經貿往來提供更優質的司法保障與服務,促進兩岸關系健康和平發展。
通訊員 時滿鑫 呂 佼 記者 劉子琳
[編輯: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