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大學日前發布《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浙大在校師生在媒體及其“兩微一端”發表的網文將可認定為國內權威、一級、核心等學術期刊論文,納入晉升評聘和評獎評優。
根據該《辦法》,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包括在報刊、電視、互聯網上刊發或播報的,具有廣泛網絡傳播的優秀原創文章、影音、動漫等作品,其中原創文章字數不少于1000字。
《辦法》對網絡文化成果的發表媒體、傳播效果都有較為細致的規定。例如,文化成果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和《求是》雜志刊發,并形成重大影響的作品,可申報認定為等同于國內權威學術期刊刊發;在《新華每日電訊》《參考消息》《半月談》、央視等央媒及其“兩微一端”發表并形成較大影響的,可申報認定為等同于國內一級學術期刊刊發;在包括新浪、搜狐、網易在內的重要商業門戶網站及其“兩微一端”上刊發轉載并產生較大影響、形成較大網絡傳播的作品,也可申報認定為等同于國內核心期刊刊發。
“重大網絡傳播”指作品被不少于20家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以及重要商業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刊發、轉載。“較大網絡傳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和重要商業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刊發、轉載,其中微信公眾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于10萬;頭條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于40萬。
該《辦法》一經推出,引發廣大師生和網友熱議。網友“武志德”表示,該舉措是“海納百川”,開了國內高校先河,有巨大創新意義。網友“道不遠人”則質疑,網絡文章、作品能否保持學術的嚴肅性。 據新華社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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