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青島市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對青島市市南區一新海源超市下達處罰決定書。2017年4月30日,徐州來青的旅游團在導游帶領下到該店購物,一名游客在石斛柜臺前選購了散裝石斛,銷售人員在未告知消費者選購商品價格和實際金額,僅是稱重后將消費者選購的石斛打磨成粉,改變商品原有狀態后,才告知消費者商品實際稱重和金額,造成消費者買也得買,不買也得買的消費陷阱。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對該店銷售人員故意隱瞞所提供商品的數量、質量、性能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信息,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決定處以10萬元罰款。
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局長張慶元表示,當前面臨旅游旺季即將到來,市場監管部門將住宿、餐飲、購物等領域作為重點,全面開展消費市場秩序整治行動,對在日常經營中出現的虛假宣傳、短斤少兩、欺客宰客等違法行為嚴管重罰。
城市信報記者 尚青龍 通訊員 姜峰 王建偉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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