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劉鵬
5月15日,有媒體曝光稱,一些人氣明星,其微博廣告的商業價值不可估量,已經成為商家競相爭取的對象。但一些明星微博發廣告,代言產品,存在重重亂象,一條微博收費動輒幾十萬,多則上百萬,但明星從來不試用產品。(5月15日全明星探) 明星具有公眾人物的特殊效應,他們發一條微博,只需要說一句,可能就會引發成千上萬粉絲去跟風使用同款產品。但可怕的是,明星只收錢,不管產品好壞,甚至連法律明確要求的試用環節都省略了。這是對粉絲的不負責任,對消費者的不負責任,也是對明星自己的不負責任。
對此,相關監管部門切莫輕視,應盡快將微博廣告等納入到監管環節,對一些任性的明星,甚至故意違法的明星,給予相應處罰。總之,莫等出了事,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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