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 報道
半島都市報3月24日訊 因替他人討欠款,程某糾集他人將欠款人控制,并帶到外省,期間毆打對方,逼其還款,致欠款人輕微傷。程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其他涉案人員也均被另案處理。
趙某與張某有借貸糾紛,趙某為索要欠款,指使來自江蘇的程某找張某索要欠款,并許諾好處費。2015年12月25日,程某糾集韓某等四人(另案處理)將張某強行拖拽帶走。期間,程某向張某索要欠款,并毆打張某,后張某同意找朋友幫忙償還部分欠款100萬元。12月26日早上5時許,程某等五人駕車將張某帶至江蘇響水縣小尖鎮一賓館,隨后離開。事后趙某支付程某60萬元,程某支付其他四人12萬元。
李滄法院認為,被告人程某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可從輕處罰,遂判處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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