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鄧海建
網絡主播的實際收入與社會上炒作的所謂高收入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當主播就掙錢,可能只是個傳說。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近日提供給記者的最新調研顯示,半數網絡主播月收入千元以下,不到一成的網絡主播月收入過萬元。(3月14日《中國青年報》) 吃飯、睡覺、化妝、吃餅干都能掙錢的網紅們,分分鐘激活了很多人的發財夢。北京市朝陽區地稅局最近就披露,某直播平臺2016年支付給直播人員的收入高達3.9億元,但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今年最終補繳了稅款6000多萬元。平臺外的少年們,難免眼紅,浮想聯翩。
于是,一種擔憂產生了,那就是“如果人人爭當網紅”。這種擔憂當然是善意的,不過市場自有本身的調節。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與共青團北京市委開展的調研就顯示:33.1%的網絡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網絡主播月收入500元~1000元,15.9%的網絡主播月收入1000元~2000元,18.0%的網絡主播月收入2000元~5000元,不到一成的網絡主播月收入5000元~10000元。如此看來,似乎大可不必擔心“人人爭當網紅”了。千元以下的主播生活,估計連養活自己都費事兒。
其實,主播好玩,網紅難當。若非如此,一些網紅也就不會劍走偏鋒、以身試法了。千千萬萬寫言情小說的,也只有一個瓊瑤。這些故事告訴我們,指望從事網絡直播就一夜暴富,概率上其實和中彩票的概率差不多。至于網紅會不會帶壞年輕人,只要監管不是稻草人,其實不用過于擔心。當市場干凈了,秩序澄明了,青少年爭當網紅的憂慮也會煙消云散,而網絡主播這個行當,在日后也有可能企及嚴肅的“價值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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