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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市城鄉建設委了解到,根據海綿城市建設要求,青島市對于城市黑臭水體展開了整治。截止到目前,14處黑臭水體所在區(市)均明確了黑臭水體整治責任部門,制訂了整治方案及整治計劃。根據要求,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 ,建立城市水體管理長效機制。
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總體消除黑臭水體
早在2015年4月,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稱《計劃》),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計劃》,住建部會同環保部、水利部、農業部于2015年8月印發了《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除要求地級及以上城市要達到國務院《計劃》提出的目標外,特別要求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要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2015年11月,住建部組織開展了黑臭水體排查。2016年2月5日,住建部、環保部公布了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名單,涉及青島市市區14處,分別為湖島河、水清溝河、昌樂河、李村河下游、海泊河下游、杭州路河、孟家莊河、黑頭河、鐮灣河、朱家洼明渠、李村河中游、樓山河、膠州護城河、即墨西流峰河支流。
針對黑臭水體治理,青島市建委已編制完成青島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2016年底前14處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40%;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黑臭水體;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建立城市水體管理長效機制。
市政府也為水污染治理劃定“時間表”
記者了解到,為了整治黑臭水體,8月31日,青島市政府剛剛印發了《青島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正式確定水污染治理“時間表”。方案發布了水污染治理的總體目標,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階段性改善,省控重點河流基本恢復水環境功能,全市建成區基本消除污水直排現象;全市重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污染防控有所增強;黃海近岸海域水質保持優良,膠州灣水質優良比例穩步提高;水資源節約和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逐步完善,水生態系統功能逐漸恢復,重點河流生態流量基本保障。到2030年,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水生態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在主要達到的指標方面,到2017年,全市建成區污水集中處理率不低于98%,市區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Ⅲ類以上)比例達到60%,喪失使用功能(劣V類)比例控制在10%以內,重點入海河流消除劣V類;全市建成區消除黑臭水體 ;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100% ;黃海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 、二類)比例穩定保持在95%以上,膠州灣水質優良比例不低于70%。到2030年,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不低于70%,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持穩定達標,全部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95%以上。
14處黑臭水體整治年內全開工
為確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務,青島市建委起草了《青島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目標責任書》并征求了各部門意見,以市政府名義與六區四市政府及高新區、藍色硅谷管委簽訂目標責任書,近期已完成簽訂工作并下發至各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14處黑臭水體所在區(市)均明確了黑臭水體整治責任部門,制訂了整治方案及整治計劃。進展較快的李滄區李村河中游、黃島區鐮灣河及膠州市護城河支流3處黑臭水體整治項目已開工建設,嶗山區朱家洼明渠、市北區李村河下游已完成施工招投標工作,計劃近期開工建設,剩余的9處黑臭水體計劃年底前開工建設。
據了解,這14處黑臭水體形成的主要原因是黑臭水體周邊區域污水管網不完善、單位業戶生產、生活污水私接亂排,導致污水進入河道造成。因此在治理中,將重點配套完善周邊區域排水管網,截污納管,同時,嚴厲查處私接亂排等違法排污行為。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張俊達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