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市政府決定,繼續加強重中型貨運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下發有關事項通告。通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貨運企業須加強對所屬重中型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員的安全管理,明確安全責任主體,開展安全知識教育,排查治理車輛設備隱患,經常性對重中型貨運車輛進行全面安全技術檢查,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行駛。交通運輸、公安等相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建筑廢棄物運輸企業須與施工企業簽訂運輸協議,按照有關部門核定的路線、時間、運送地點進行運輸。嚴禁未密閉加蓋、渣土高出車廂的運輸車輛駛離工地。嚴禁亂倒、亂卸和散流物體撒漏污染道路。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青島市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做好監督檢查,依法對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市區遵義路、濱海路、天水路以南,濱海大道(含)以西,環灣路、杭州支路以東為限時限行區。需在該區域通行的重中型貨車,應當領取公安部門核發的通行證,嚴禁無證上路。已領取通行證的重中型貨運車輛每日7時至9時30分和16時30分至19時禁止在該區域通行。
嚴禁超載、超限、超速、疲勞駕駛,集裝箱車輛須按照規定使用轉鎖裝置。有關部門設立重中型貨運車輛道路運輸交通違法行為舉報電話,對舉報查實的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獎勵。舉報電話:市公安局122或者66572200,市交通運輸委12328,市城鄉建設委85061282,市城市管理局12319,市安全監管局12350。
(記者 于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