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近日,記者從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獲悉,經市政府同意,決定統一調整社會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崗位綜合補貼標準和社會保險費繳費辦法。另外,市南、市北、李滄區協保人員就業補助和生活補助也被上調。
公益性崗位補貼提高 記者了解到,此次參與調整的社會公益性崗位是經市政府或各區市政府批準,由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上崗的公安協警員、勞動保障協理員、衛生清潔員、城管協管員、社區安全生產主任、醫療護理員等社會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調整自2016年7月1日起,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城陽、黃島區(含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公益性崗位綜合補貼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992.03元,扣除個人應負擔交納的社會保險費282.03元,實發補貼標準為1710元(其中從事公益性崗位的協保人員崗位綜合補貼標準提高到1710元);即墨、膠州、平度、萊西市社會公益性崗位綜合補貼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832.03元,扣除個人應負擔交納的社會保險費282.03元,實發補貼標準為1550元。按照管理權限,社會公益性崗位綜合補貼由市、區(市)就業服務中心通過金融機構劃轉至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個人銀行賬戶。
自2016年7月1日起,調整社會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費繳納辦法,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實行代扣代繳制,按照管理權限由市、區(市)就業服務中心統一將社會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并劃轉個人社會保險賬戶。據介紹此次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批準備案的社會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其崗位綜合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資金可從市失業保險基金擴大支出范圍資金和各級就業專項資金列支 (未按規定統籌上繳失業保險金的區(市),補貼資金由本級負擔)。
協保人員補助上調 另外,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自2016年7月1日起調整市南、市北、李滄區協保人員就業補助和生活補助標準。協保人員按有關規定享受的就業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860元調整到910元;按有關規定享受的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950元調整到1000元。
參與此次調整的協保人員需要是原市屬及原區屬企業辦理協保手續,享受完失業保險待遇后靈活性就業或在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能夠提供就業證明且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經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核查公示情況屬實,并納入就業管理的協保人員。從事公安協警員、勞動保障協理員、城管協管員、社區安全生產主任和衛生清潔員等社會公益性崗位的協保人員除外。值得注意的是,生活補助標準調整范圍為原市屬及原區屬企業中辦理協保手續,已享受完失業保險待遇后,因身體疾病等原因不能從事工作,經勞動能力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協保人員。此次協保人員就業和生活補助資金仍按原程序及渠道撥付,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記者 徐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