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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7月7日消息 近日,青島連續發生兩起違法駕駛人妨害執勤民警正常執法的案件。面對交警部門正常的執法執勤工作,個別駕駛人法治意識淡薄,拒不服從管理,甚至辱罵、毆打、威脅傷害執勤民警,造成惡劣影響,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兩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大貨車闖崗撕扯民警 2016年7月4日晚高峰期間,交警李滄大隊四流中路中隊民警正在重慶中路振華路路口執勤。17時30分許,接大隊指揮中心指令,一輛車牌號為魯BT3089的大型貨車沿重慶中路由北向南行駛,行駛中車速很快,并存在放大號不清等違法行為,舉報群眾稱該車輛行駛中好幾次超車時都差點發生交通事故,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5分鐘后,民警發現魯BT3089號大型貨車沿重慶中路由北向南駛至其執勤處,立即上前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該車駕駛員沒有停車,而是駕車緩慢移動逼退執勤民警,使位于其車輛右前側處的執勤民警被逼跟隨后退十余米的距離,當民警無奈躲避時,該車駕駛員孫某某駕車沖過該路口瘋狂逃竄。為防止該大型車輛傷害到路人,民警立即駕駛警用摩托車跟隨該車并用對講機求援,大隊指揮中心隨即沿途布崗堵截。
隨后,魯BT3089號大型貨車一直沿重慶路往南行駛,再次沖過一處堵截崗位后,拐上跨海大橋連接線繼續行駛,直至海爾路合肥路口處被前方車輛擋住不能行駛,孫某某一看不能通過,試圖倒車逃走,但因為后面也有其他車輛擋住才不得不停下。當跟隨至此的民警上前準備檢查時,駕駛員鎖車門就跑,民警立即上前依法攔截,并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孫某某竟然一邊大聲辱罵民警,一邊用手擊打、撕扯民警,致使民警左臂受傷,后試圖逃離現場。在周圍群眾幫助下,孫某某被趕來的 110民警制服。孫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阻止拖車施暴9分鐘 2016年7月6日7時許,威海路中隊27號警區民警接到警情,延安三路延吉路口發生一起輕微刮擦交通事故。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陳某某駕駛的車號為黑GQ3022的灰色五菱面包車沿延吉路東向西行駛左拐延安三路時,與一輛沿長春路西向東正常行駛的小型客車發生刮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陳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事故處理過程中,民警發現駕駛員陳某某無法提供其駕駛證、行駛證和身份證等能夠證明車輛和本人的相關證件,根據規定要對其車輛進行暫扣。接大隊指揮中心指令,當威海路中隊2名民警趕到現場對車輛實施拖移時,黑GQ3022駕駛員陳某某開始使用手卡其中一名民警脖子、撕扯等暴力手段攻擊執勤民警,阻撓拖移車輛,對民警實施暴力長達9分鐘,造成民警左腿受傷、右側肋骨骨折、右手扭傷,另一名民警也在勸阻的過程中左臂肘關節處受傷。隨后,陳某某被110控制帶至鎮江路派出所。陳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介紹,市公安交警部門在規范執法行為的基礎上,對任何形式阻礙正常執法的行為都將嚴格依法處理,依法堅決維護執勤民警的執法權威和法律的尊嚴。交警部門希望廣大市民了解、參與、配合交警部門的正常執法活動,遵守交通法規,依法文明駕駛,為青島創造更加優良的道路交通環境。
通訊員 周江波 欒心龍 文 徐圓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