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鄧海建
3月27日23時50分,四川師范大學舞蹈學院大一學生盧海清在成龍校區一宿舍學習室被室友殺害,醫院認定,其系頭頸離斷傷致死。4月15日,四川師范大學和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稱,犯罪嫌疑人滕某投案自首,目前已被警方刑拘。(4月16日《北京青年報》) 兇案發生在校園,總讓人心生凜然。據說3月28日凌晨,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將涉嫌故意殺人罪的滕某控制,此后這起被定性為“惡性殺人”的事件并未出現在公眾視野中。而是直到18天后,蘆海清的哥哥蘆海強在網上發布了弟弟遇害的信息和細節,此事才得以驚悚面目刷爆“朋友圈”。
如此惡性校園兇殺案,為何被掩映半月有余而未曾被公諸于眾?這個問題確實讓人浮想聯翩。不過,真正令人反思的是事件被曝光后的一系列“反思”。比如有人迅疾聯想起“馬加爵事件”。又比如有人留心到犯罪嫌疑人當日在超市買了一把菜刀并順利帶進學生公寓,就追問為什么沒人對菜刀提出異議。是常年積怨還是一時犯渾,是管理疏忽還是概率事件……各種福爾摩斯般的推演與評論呈現在公眾面前,千言萬語,無非是要論證一點:兇案本可避免,只因我們太蠢。
事實果真如此嗎?有了兇案結果,去反推案件的日常,你會發現處處都是“疑點”。可問題是,這種事后諸葛亮的邏輯,除了天馬行空的無限懷疑之外,對于舉一反三的公共預警,真有多大的實操價值嗎?唾沫橫飛的“反思”之前,別忘了,真相還沒有水落石出 —— 因為“目前,公安機關在進一步偵查中”。
既然還在偵查,就不排除情節與案由會出現反轉;既然還在偵查,兇手身份與事件定論就不可草率坐實。最起碼,出于尊重死者與保護校方合法聲譽的考量,一切污名化的反思與蹭熱度的“過度消費”,似乎都應在良知與法理下收斂。
公共事件總會引一片喧嘩,言論自由與邊界固然無須過多操心。但,面對類似重磅案件,事涉公共利益的反思,還是請慢一點、謹慎一點,等等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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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