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 1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該院再審的“全國最大老鼠倉案”——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依法對馬樂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913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9120246.98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此前,馬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最高人民法院經再審查明,馬樂在擔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經理期間,利用其掌控的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買賣股票76只,累計成交金額人民幣10.5億余元,案發后馬樂投案自首的事實與原審認定一致。另查明,馬樂非法獲利數額應為人民幣19120246.98元,原審認定馬樂非法獲利數額人民幣18833374.74元屬計算錯誤,應予更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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