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8日,記者從市人社部門了解到,2016年度青島市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已進入尾聲。目前,全市各類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學生、兒童的繳費工作,已完成參保登記繳費工作。成年居民的集中繳費工作,將于12月20日(節假日除外)結束。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醒符合條件尚未繳費的市民,下周五前務必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三類人可參加居民醫保
《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市政府第235號令)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實現了青島市醫保的城鄉統籌。文件規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集中征繳期,其他時間不能參保。
按照規定,三類人可以參加青島市居民社會醫療保險:一是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學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兒童,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戶籍未滿18周歲的少年兒童;二是駐青高校以及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即大學生;三是其他具有本市戶籍且不屬于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成年居民。
個人繳費略有提高
居民醫保基金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相結合。目前,本市居民醫保繳費中,包含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費。2016年度個人繳費略有提高。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少年兒童130元;大學生100元;成年居民一檔350元,二檔130元。
目前,青西新區、嶗山區、城陽區的成年居民,均按規定的一檔標準繳費;四市居民可選擇任一檔次繳費,其中,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成年居民按一檔標準繳費。
市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青島市已出臺相關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居民醫保以下待遇:一是降低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將2016年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由2萬元調整為1.8萬元。二是適當提高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大額補助部分的支付比例。將參保人個人負擔的、符合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不包括符合統籌支付范圍、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一個年度內累計超過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參加一檔繳費的成年居民、少年兒童和大學生報銷比例由現在的60% 提高到65%,參加二檔繳費的成年居民報銷比例由現在的50% 提高到55%。
到哪辦理要看清
市社保局征繳工作負責人介紹說,全市各類學校、學前教育機構負責學生兒童的參保登記、費用代繳等工作。其他居民以戶為單位,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負責參保相關工作。其中,市內三區居民可以在三區范圍內就近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辦理參保繳費。
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及四市均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確定了本區(市)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繳費的征繳方式。當地居民可聯系相關辦事機構,抓緊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 記者 張同順
各區市居民醫保征繳咨詢電話
市南 85971821
85769232
市北 85645310
李滄 87050101
嶗山 88898355
城陽 87758245
(學生類)
87968046
(居民類)
黃島 86130923(西區)
86977552(東區)
膠州 82289037
即墨 88513102
平度 88316650
87367812
萊西 6603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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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齡居民跨地區轉移養老險有利好
半島都市報12月8日訊(記者 張同順) 近日,市人社局出臺《關于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青島原有的居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進行補充完善。
通知調整完善的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參保人不得多領、冒領或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對多領、冒領或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除追回多領、冒領或重復領取的基礎養老金外,還要追回非本人個人賬戶儲存額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二是對大齡參保人繳費期間跨地區轉移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在遷入地繼續參保繳費,其應繳費年限從原戶籍地實施居保制度的時間算起,不再從遷入本市的時間算起,以保持繳費年限前后連續。三是對待遇領取人員服刑期間和服刑期滿后的待遇發放政策進行了調整完善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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