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1月16日訊(記者 林剛) 89歲的老人常年癱瘓在床,無法講話,子女得知老人還有一筆養老金,想領取,卻發現發放養老金的銀行卡已經找不到了,欲代老人到銀行補辦新卡時卻遭到拒絕。
市民劉女士稱,她的母親今年已經89歲,癱瘓在床、不能說話,幾乎就是一個植物人,此前老人一直是由她的小妹妹照顧。4年前小妹妹因病去世之后,老人就住進了養老院,每月2000多元的費用都是由剩下的4個兄弟姐妹分攤。“我母親沒有工作,父親去世之后,她每月只有460塊錢的遺屬補助金,不夠的錢都是我們平分。”劉女士稱,就在幾天前,他們在和鄰居聊天時得知,她的母親每個月還應該有110元的收入,今年7月份,這筆錢漲到了130元,已經發了好多年了,這筆錢他們這些剩下的子女都不知情。
“這筆錢我小妹應該是知道的,可是她現在也去世了,存放這筆錢的銀行卡或者存折也不知去向。”劉女士說,后來他們曾去街道方面打聽過,老人確實有發這個錢,一直是由農業銀行代發,與此同時,街道方面還給了家屬們一個銀行賬號。
“既然知道了老人發錢的賬號,我們幾個兄弟姐妹就商量著,把這個錢取出來,用來給老人交住養老院的費用。”劉女士稱,在與銀行方面溝通之后,老人的家屬們獲悉,必須要去公證處公證,可他們去公證處問過了,人家說老人還健在這筆錢不能作為遺產,因此也就不能給公證。“后來我們去找銀行,他們又說這事得去問發卡行,發卡行的人則表示必須要由監護人來做,我們打算4個兄弟姐妹一起去辦,對方卻表示必須得有老人監護人的證明,也就是說要我們這些子女來證明我們就是母親的監護人。”劉女士稱,他們去街道辦問過,人家不給出這個證明,這事他們都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16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劉女士母親所在轄區的滄口街道勞動保障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所說的這筆錢確實存在,準確的名稱應該是基礎養老金,是政府針對無工作老人的一項惠民政策,2009年時已經滿60歲的符合條件老人可以不用交錢直接獲得這筆錢,從今年7月份開始,這筆錢已經增加到了每月130元。
記者聯系到了養老金的發卡行農業銀行東海西路支行,該行一位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表示,銀行卡的補辦必須要由本人持身份證前往銀行辦理。“劉女士的母親已經癱瘓在床,無法說話,如果她有意識的話,我們可以上門為其辦理,但目前的狀況卻是她已經沒有了主動意識,她的子女的說法并不能真正代表老人的真實意愿,為了避免出現家庭糾紛,我們才決定要由老人的法定監護人來做。”
該行工作人員表示,針對此事,他們已經咨詢了法院,只要老人的子女攜帶老人病歷以及親屬關系證明到轄區去辦理指定法定監護人即可,“有了法定監護人,就可以到我們銀行直接辦理銀行卡掛失、補卡等手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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