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家住重慶中路690號陽光香蜜湖小區的徐先生向本報反映,因小區開發商不給提交供熱材料,所以到現在還沒給供暖。最近天氣越來越冷,島城不少家庭都已經有暖流涌入,而該小區的居民卻一直沒有見到暖氣,因此很多居民對此十分擔心,不知道今年到底還供不供暖。而記者隨后也從開發商處了解到,小區于今年8月底剛剛交房,今年是肯定供不上熱了,因為根據合同約定,小區應于交房次年開始供熱,所以并沒有問題,希望居民能夠理解。
居民 新房供不了暖,今冬挺愁人
記者聯系上徐先生的時候,他對小區里面今年供暖的事情還是十分無奈:“我們小區是今年8月份的時候交的房,現在家里一直在裝修,但是在外面租房子的花銷確實比較大 ,所以我們就想盡快搬進新房。但是現在發現小區里面并沒有貼出通知,關于供暖的問題也一直沒有消息,直到前幾天有消息說這個小區今年冬天確實是不供熱了,真的是挺愁人的,這個冬天又得在外面租房子住,要想住進新房子只能等到明年春天了……”
據徐先生介紹,現在小區里面已經入住了一部分居民,雖然沒有進行統計,但是確實已經有人入住了,而對于今年供暖的問題,居民們對此還是十分困惑:“之前我們跟開發商交涉過,但是開發商說之前簽過一個合同,上面約定說交房首年不供暖,有明確的條款,但是今年又頒布了新的供熱條例,說是新建住宅要保證供熱。我們也知道合同里面有這么一個首年不供熱的條款,而前幾天的時候,小區充水試壓讓小區業主看到了供熱的希望,所以我們也很困惑,合同里面的約定和這個供熱條例的條款到底應該哪個優先……”
開發商 合同在條例之前簽的,沒有問題
對于居民們反映的供熱問題,記者聯系了陽光香蜜湖小區的開發商青島千千樹置業有限公司,據其工作人員介紹,這個小區今年確實是不供暖了,因為在交房時簽的合同上面就有明確的約定,所以并沒有問題:“我們這個小區是今年8月底交的房,合同里面明確規定了今年冬天不供暖的條款,而新的供熱條例是在今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所以這個合同是有效的。我們也對小區進行過調查,因為是8月底才交的房,入住的居民其實沒有幾戶,因為大部分居民家中還在進行裝修,裝修完了還要散味,所以現在也沒有幾戶居民常住在小區里面,所以今年冬天確實是不供暖了,希望居民能夠理解?!?br>
記者了解到,根據新修訂的《青島市供熱條例》第24條規定,新建住宅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保障供熱,在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供熱期限開始兩個月前,到供熱單位辦理供熱手續。對于這個新的條例,記者也咨詢了青島市供熱辦的相關負責人孫科長,孫科長表示,所謂的供熱設施保修期一般情況下至少是兩年,而對于開發商與業主之前簽訂的合同與供熱條例條款內容不一致的現象,孫科長表示需要咨詢專業的法律人士。
對于大家的疑惑,記者咨詢了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孫元熙,孫律師表示,開發商的說法是沒有問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如果合同不是違反這些原則的話,合同里面的約定條款是沒有問題的,而該小區的具體情況也沒有達到這樣的程度,所以還是以合同約定優先。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潘立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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